发布日期:2023-03-06 10:31
信息来源: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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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安排,现决定开展《2022年省商务促进财政专项资金(内贸部分)》奖励申报工作(包括支持发展提升夜间经济、支持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推动内外贸一体化发展三项内容),请符合条件的企业于3月19日前通过“一网通服” (http://ywtf.yw.gov.cn/home)平台完成奖励资金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义乌市商务局
2023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