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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岸镇
2023-03-07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3-03-07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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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3年义乌市赤岸镇人民政府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义乌市赤岸镇人民政府2023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义乌市赤岸镇人民政府2023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义乌市赤岸镇人民政府2023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义乌市赤岸镇人民政府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义乌市赤岸镇人民政府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义乌市赤岸镇人民政府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义乌市赤岸镇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义乌市赤岸镇人民政府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义乌市赤岸镇人民政府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3年义乌市赤岸镇人民政府部门预算表
(一)2023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3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3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3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3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3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3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3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3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3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重点项目支出预算表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按照职责权限依法规定施行行政措施。
2.领导所属工作部门的工作;改变或者撤销所属工作部门不适当的决定。
3.编报和执行本辖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编报和执行财政预算,实行相应的财政管理体制;负责本辖区经济发展管理工作,包括工业、农业、第三产业,繁荣区域经济;负责本辖区科学、教育、文化、卫生、体育、计划生育、环境和资源保护、安全生产、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人民武装、民政、民族宗教、政府法制等行政工作。
4.负责本辖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组织开展创建文明镇、文明单位、文明村、村民自治模范村、群众性文化体育等活动,组织开展民主法制教育和社会公德教育,提高市民素质。
5.负责本辖区新社区建设、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居委会、村委会开展工作,反映社区居民的意见和要求,处理人民来信来访;按属地管理原则,制订本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划并组织实施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工作,维护社会秩序和稳定;举办便民、利民的农村公共事务和公共福利事业,负责农村公共服务设施、公共服务机构建设,负责优抚安置、救灾救济、拥军优属、殡葬改革、托幼养老及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等工作。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义乌市赤岸镇人民政府部门预算包括:赤岸镇政府本级预算。
二、2023年义乌市赤岸镇人民政府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义乌市赤岸镇人民政府2023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赤岸镇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国防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等。义乌市赤岸镇人民政府2023年收支总预算21337.26万元。
(二)关于义乌市赤岸镇人民政府2023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义乌市赤岸镇人民政府2023年收入预算21337.26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21063.52万元,下降49.7%,主要是土地出让金收入减少,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减少。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337.26万元,占29.7%;政府性基金收入15000万元,占70.3%。
(三)关于义乌市赤岸镇人民政府2023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义乌市赤岸镇人民政府2023年支出预算21337.26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9258.4万元,下降30.3%,主要是项目支出减少。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250.26万元、国防支出2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45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6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3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6222万元、农林水支出290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2762.92万元,占12.9%;日常公用支出397.34万元,占1.9%;项目支出18177万元,占85.2%。
(四)关于义乌市赤岸镇人民政府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义乌市赤岸镇人民政府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1337.26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6337.26万元、政府性基金1500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250.26万元、国防支出2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45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6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3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6222万元、农林水支出290万元。
(五)关于义乌市赤岸镇人民政府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义乌市赤岸镇人民政府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337.26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396.13万元,下降5.9%,主要是缩减一般性支出,项目支出减少。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250.26万元,占67.1%;国防(类)支出20万元,占0.3%;公共安全(类)支出45万元,占0.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60万元,占0.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0万元,占1.9%;卫生健康(类)支出330万元,占5.2%;城乡社区(类)支出1222万元,占19.3%;农林水(类)支出290万元,占4.6%。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其他人大事务支出(项)事务60万元,主要用于反映人大事务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事务3160.26万元,主要用于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事务50万元,主要用于反映政府用于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方面的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事务695万元,主要用于反映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项)事务50万元,主要用于反映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事务20万元,主要用于反映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事务5万元,主要用于反映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方面的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招商引资(项)事务5万元,主要反映用于招商引资、优化经济环境等方面的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事务10万元,主要用于反映其他用于群众团体事务方面的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宣传事务(款)其他宣传事务支出(项)事务130万元,主要用于反映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宣传部门的事务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统战事务(款)其他统战事务支出(项)事务5万元,主要用于反映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统战部门的事务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事务10万元,主要反映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事务的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食品安全监管(项)事务50万元,主要用于反映食品安全监管支出。
(14)国防支出(类)其他国防支出(款)其他国防支出(项)事务20万元,主要用于反映国防方面的支出。
(15)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基层司法业务(项)事务45万元,主要用于反映基层业务的支出,包括基层工作指导费、调解费、安置帮教费、社区矫正费、司法所经费和“148”法律服务专用电话等支出。
(1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项)事务60万元,主要用于反映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方面的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项)事务110万元,主要用于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1954年10月31日前入伍的在乡复员军人、按规定办理带病回乡手续的退伍军人生活补助。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农村生活救助(项)事务10万元,主要反映除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自然灾害生活救助外,用于农村生活困难居民生活救助的其他支出。
(19)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事务60万元,主要用于反映公共卫生方面的支出。
(20)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服务(项)事务20万元,主要用于反映计划生育服务支出。
(21)卫生健康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50万元,主要用于反映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2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事务1122万元,主要用于反映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3)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事务100万元,主要用于反映其他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2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防灾救灾(项)40万元,主要用于反映对农业生产因遭受自然、生物灾害损失给予的补助,促进农业防灾增产措施补助,海滩救助补助,因其他灾害导致农牧渔业生产者损失给予的补助。
(2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生产发展(项)120万元,主要反映用于耕地地力保护、适度规模经营、农机购置补贴、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发展、畜牧水产发展、农业一二三产业融合等方面支出。
(26)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事务50万元,主要用于反映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
(27)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事务80万元,主要用于反映其他农林水方面的支出。
(六)关于义乌市赤岸镇人民政府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义乌市赤岸镇人民政府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160.2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762.9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
公用经费397.3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义乌市赤岸镇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义乌市赤岸镇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15000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减少8862.28万元,下降37.1%,主要是项目支出减少。
2.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城乡社区支出(类)支出15000万元,占100%。
3.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事务4000万元,主要用于反映征地和拆迁安置补偿的支出。
(2)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事务10400万元,主要用于反映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支出。
(3)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 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事务600万元,主要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其他方面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义乌市赤岸镇人民政府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义乌市赤岸镇人民政府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义乌市赤岸镇人民政府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9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3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3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9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用于接待招商公务等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赤岸镇人民政府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97.34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33.1万元,增长9%,主要是人员增加,办公经费增加。
2.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义乌市赤岸镇人民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56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965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义乌市赤岸镇人民政府共有车辆0辆,其中,县处级领导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及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3年单位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县处级领导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及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3年义乌市赤岸镇人民政府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329万元,项目36个。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