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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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330782002609768W/2023-497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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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义乌市政府网

  • 成文日期:

    2023-03-08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义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事务管理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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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3-08 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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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3年义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事务管理中心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义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事务管理中心2023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义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事务管理中心2023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义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事务管理中心2023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义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事务管理中心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义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事务管理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义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事务管理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义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事务管理中心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义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事务管理中心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义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事务管理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3年义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事务管理中心单位预算表

(一)2023年单位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3年单位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3年单位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3年单位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3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3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3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3年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3年单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3年单位项目支出预算表


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义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事务管理中心为义乌市人民检察院所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

1.承担检察信息化建设辅助工作。

2.承担检察技术研究工作。

3.承担检察业务统计分析辅助工作。

4.完成义乌市人民检察院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义乌市人民检察院事务管理中心单位预算包括:义乌市人民检察院事务管理中心本级预算。

二、2023年义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事务管理中心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义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事务管理中心2023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义乌市人民检察院事务管理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义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事务管理中心2023年收支总预算257.15万元。

(二)关于义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事务管理中心2023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义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事务管理中心2023年收入预算257.1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78.75万元,下降23.4%,主要是人员经费减少。

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57.15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占0%;专户资金0万元,占0%;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0万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占0%。

(三)关于义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事务管理中心2023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义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事务管理中心2023年支出预算257.1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78.75万元,下降23.4%,主要是人员经费减少。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257.15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金融支出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0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0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228.16万元,占88.7%;日常公用支出29万元,占11.3%;项目支出0万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结转下年0万元。

(四)关于义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事务管理中心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义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事务管理中心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57.15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257.15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232.7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37万元。

(五)关于义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事务管理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义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事务管理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57.1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78.75万元,下降23.4%,主要是人员经费减少。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公共安全(类)支出232.78万元,占90.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4.37万元,占9.5%。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事业运行(项)事务232.78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事务16.25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事务8.12万元,主要用于职业年金缴费的支出。

(六)关于义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事务管理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义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事务管理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57.1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28.1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

公用经费2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义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事务管理中心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义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事务管理中心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义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事务管理中心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义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事务管理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义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事务管理中心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3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3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义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事务管理中心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2.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义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事务管理中心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3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3.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3年义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事务管理中心没有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023年单位预算公开-事务中心.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