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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8-29

义乌市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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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3-09 0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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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3年发改局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发改局2023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发改局2023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发改局2023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发改局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发改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发改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发改局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发改局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发改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3年发改局部门预算表

(一)2023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3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3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3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3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3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3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3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3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3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重点项目支出预算表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全市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市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全市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负责全市社会总需求和总供给等重要总量平衡和重大比例关系的协调,提出经济社会发展、重大结构优化、现代化经济体系、高质量发展的目标、任务以及相关政策。

  2、负责宏观经济预测、预警和预期管理。研究分析全市国民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经济安全和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相关建议。协调宏观经济运行重大问题。协调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3、协调推进经济体制改革;提出我市经济体制改革的年度计划和工作重点。协调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统筹发展;统筹推进全市特色小镇和中心镇建设。

  4、负责全市固定资产投资的综合管理;拟定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提出市财政性建设资金的规模和投向建议。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拟定并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承担企业债券和境外债券发行的初审、转报和监管工作。

  5、指导全市企业基本建设投资项目登记备案和核准;按权限审批政府投资项目和核准、备案企业投资项目;推进企业投资项目“最多跑一次”改革。

  6、负责全市基本建设、重点建设项目的综合管理;负责编制市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重点建设项目的评估督导工作;负责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7、牵头推进全市“一带一路”建设;协助外商投资项目和企业境外投资项目核准、备案及事中事后监管;指导全市重大对外开放平台建设;参与各类开发区的统筹规划和综合管理;参与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义乌片区建设。

  8、研究制定全市国内合作交流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参与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长江经济带等国家战略,参与接轨上海以及长三角区域、金义都市区、金义科创廊道建设。负责国内友好城市的联络、合作、协调和服务工作;负责经济合作交流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

  9、研究提出全市产业发展战略,协调实施重大产业工程。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经济发展新动能的培育;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制定和实施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及政策,协调循环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10、负责统筹指导全市服务业发展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服务业发展的战略、规划和政策;负责推进服务业与其他产业融合发展,培育服务业新业态、新模式。

  11、负责全市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市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提出促进就业、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完善社会保障等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

  12、拟订全市能源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推进能源体制改革和结构调整;负责能源预测预警,承担电力运行管理、电力电量综合平衡,监督指导电力调度;建立煤电油气运等能源要素保障机制,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应急预案、保障政策和措施;承担全市节能降耗工作,组织协调推进新能源的推广应用和项目示范建设;指导能源利用监察和执法工作;承担市节能降耗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3、负责全市重大价格改革与政策协调;负责全市价格监测预警工作,提出全市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价格政策措施和价格改革建议;贯彻实施政府定价目录,研究制定政府管理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政策及方案,并组织实施;按权限负责全市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管理;组织重要商品、服务项目的成本调查和成本监审。

  14、负责指导、协调和督导全市对口工作。牵头编制对口工作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编制有关专项规划。组织指导对口支援、东西部扶贫协作、对口合作和对口支援三峡库区移民工作。牵头落实与对口地区之间的合作协议。负责组织协调山海协作工程。

  15、管理义乌市重点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办公室、能源监察大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经济信息中心、涉案物品价格认证中心。

16、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发改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局属事业单位义乌市重点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办公室、局属事业单位义乌市涉案物品价格认证中心(义乌市经济信息中心)预算。   

    二、2023年发改局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发改局2023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发改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结余;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农林水支出。发改局2023年收支总预算3216.71万元。

(二)关于发改局2023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发改局2023年收入预算3216.71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26045.58万元,下降89.01%,主要是上年执行数中有中央资金补助项目,本年度没有该预算。

其中:上年结转702万元,占21.8%;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514.71万元,占78.2%。
  (三)关于发改局2023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发改局2023年支出预算3216.71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26045.58万元,下降89.01%,主要是上年执行数中有中央资金补助项目,本年度没有该预算。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62.2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1.06万元、农林水支出283.4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1350.79万元,占42.00%;日常公用支出176.48万元,占5.5%;项目支出1689.45万元,占52.5%。

结转下年0万元。

(四)关于发改局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发改局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216.71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2514.71万元;上年结转结余一般公共预算702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62.2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1.06万元、农林水支出283.4万元。

(五)关于发改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发改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514.71万元,比上年执行数29250.87减少26736.16万元,下降91.4%,主要是上年执行数中有中央补助资金项目,本年度没有该项预算。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762.25万元,占85.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71.06万元,占5.3%;农林水(类)支出283.4万元,占8.8%。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行政运行(项)事务817.86万元,主要用于发改局行政单位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战略规划与实施(项)事务233.00万元,主要用于义乌市“十四五”总规中期评估等战略规划编制与实施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日常经济运行调节(项)事务127.00万元,主要用于价格监测等日常经济运行调节相关项目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社会事业发展规划(项)事务313.04万元,主要用于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等社会事业发展规划相关项目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事业运行(项)事务526.65万元,主要用于重点建设项目服务中心等下属事业单位的基本运行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其他发展与改革事业支出(项)事务733.01万元,主要用于省发展与改革专项等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行政运行(项)事务11.7万元,主要用于发改局行政单位基本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机关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事务114.04万元,主要用于发改局和下属事业单位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机关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事务57.02万元,主要用于发改局和下属事业单位职工缴纳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1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事务283.40万元,主要用于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和室内财产保险支出。

    (六)关于发改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发改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527.2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350.7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工会经费、离休费。

公用经费176.4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发改局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发改局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发改局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发改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发改局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1.8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减少1.72万元,下降12.6%,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3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3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1.8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72万元,下降12.6%。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考察调研,同级部门学习交流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义乌市能源监察大队撤销,减少公务接待预算,其他单位厉行节约,压缩公务接待预算。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长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0 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0 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用于以下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已公车改革。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发改局本级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预算108.77万元,比上年预算86.62增加22.15万元,增长25.6%,主要是增编增人,增加机构职能,增加相应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2.政府采购情况。

2023发改局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3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33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发改局及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3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3年发改局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689.45万元,一级项目6个。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基本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战略规划与实施(项):指战略规划编制与实施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日常经济运行调节(项):指价格监测、能源管理等日常经济运行调节相关项目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社会事业发展规划(项)事务:指社会事业发展规划相关项目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事业运行(项):主要用于重点建设项目服务中心等下属事业单位的基本运行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其他发展与改革事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基本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2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和室内财产保险支出。

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发改局主管).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