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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民政局
2023-04-18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3-04-18 1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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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来,市民政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指导下,紧扣踏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主题主线,以“扛旗争先”的精神状态,聚焦共同富裕,兜牢民生底线,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不断提升民政服务能力,现总结如下:
一、纵深推进民政领域数字化改革
1.民政救助数字化改革向深水区拓展。承接救助审批权下放乡镇改革场景试点,将救助申请及受理前置到现场,结合前置研判、救助一件事、村务智慧钉办、救助诚信等场景,压缩经济核对、审核、公示、审批4个环节时限,最短仅需7天(公示),满足困难群众救助“速”求。目前该场景已上线试运行调试。
2.数字化“身后事”改革实现闭环管理。以群众涉财金融线上线下融合为切口,在现有身后事逝者金融账户信息查询基础上,进一步拓展查询范围、优化查询流程、细化查询结果,建立金融遗产便捷处置机制,实现义乌市群众身后事涉财线上线下融合便捷应用。目前,系统已试运行。
3.多元智慧养老服务托起幸福“夕阳红”。由怡乐新村养老服务中心试水打造智慧养老院,该项目已完成“浙里养”通用组件调用,智慧养老终端实现互联互通并智慧养老院综合验收。开展布设无感智能终端工作,目前已实现全市镇街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无感智能终端全覆。
二、扎实筑牢基本民生兜底保障网
基本情况:目前,我市共有低收入家庭3708户4843人(低保家庭2850户3662人,低保边缘家庭户674户996人,特困184户185人)。共计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2450.9648万元,特困人员供养金1009.6486万元,幸福增收岗工资50.46万元。低保新增208人注销254人,低边新增117人注销245人。为精减退职人员、国民党抗战老兵和三老人员等发放生活补贴218.1565万元。
1.紧抓救助保障,织牢困难群体兜底保障网。为切实保障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提高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至2054元/月,提高儿童福利院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至2875元/月,提高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至2300元/月。2022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2月1日起将从950元/人/月提高至1050元/人/月,低保和特困标准现均为金华地区最高。
2.加大关爱力度,提升我市困难群众获得感。一是加大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力度。做好因疫情影响导致生活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疫情期间共开展临时救助139户257人,发放救助金65.56万元。二是增发一次性生活补贴。为3688名低保户和176名特困人员增发一次性生活补贴193.2万元。三是做好物价补贴发放。目前已发放困难群众物价补贴95.92万元,惠及困难群众1.6万人。
3.实施康复救助,助力困境残疾儿童健康成长。对困境残疾儿童,开展困境残疾儿童“添翼计划”和机构孤残儿童“明天计划”。到11月初,共计完成特教康复训练13350人次、13350课时,康复成效明显。
三、推进养老服务水平提质增效
1.加强特殊照护,增加认知障碍照护专区床位。2022年来,总计新增照护床位100张,4家承建养老机构均完成专区护理员认知障碍照护培训及专区各功能用房的改造,并获省厅核验通过。
2.加强人才培育,推进养老服务优质化发展。一是持续开展养老护理人员职业技能基础及提升培训,开展4期累计培训358人次,组织急救专业培训,分3期累计培训240人次。二是提高持证养老护理员比率,组织5期368人考证,共新增持证养老护理员149人。目前每万名老年人拥有持证护理员为26.07人,有效缓解我市养老服务人才供需矛盾。
3.探索小微养老,打通养老服务“最后一公里”。开展小微养老院建设。今年来已建成投用赤岸镇毛店村、佛堂镇倍磊村、北苑街道丹溪社区三家小微机构。
四、着力提升基层治理能力水平
1.坚持党建引领,促进社会组织规范化发展。一是完成社会组织党群服务中心的建成投用,目前中心已入驻培育社会组织8家、孵化社会组织6家,投用以来接待各类沙龙、会议、培训、外来单位学习交流等共79场次1768人次。培训社会组织业务及党建工作人才3批200余名,有效提升社会组织发展内在动力。二是选派首批26名党建工作指导员对接28家社会组织开展党建工作,指导推进社会组织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工作,切实提升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水平。三是推进2022年度社会组织等级评定业务工作,已分3批次对160余家社会组织开展等级评估业务培训,目前我市3A以上等级的社会组织已达48家。
2.发挥专业优势,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一是常态化开展社会组织“阳光帮扶工作室”为基层治理减压释负,自“商协会阳光调解工作室”进驻市矛调中心以来,共受理调解矛盾纠纷1081起、成功化解492起,调解成功率达46%。二是持续发动社会组织持续有序做好抗疫工作。2022来,全市社会组织累计捐款300余万元,捐赠口罩、消毒液等物资达400余万元,近25万名志愿者参与抗疫工作,出动7000余车次,志愿服务50余万人次,为抗疫工作的胜利推进和高效落实作出积极贡献。
3.聚焦基层治理,持续推进专职社工队伍建设。一是今年分两批共招聘520名专职社区工作者,为社区带去新鲜血液,进一步充实基层工作队伍。二是发动社会各界报名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考试,共3415人报名,通过989人,累计考出2560人,社会工作者职业化水平不断提升。
五、强化提升社会事务服务水平
1.深化殡葬改革,殡葬基本服务实现全流程免费。对现有《办法》进行修改,在遗体接运、存放、火化、骨灰寄存等4项殡葬基本服务项目免费的基础上,实现遗体接运、存放、守灵(告别)、火化、骨灰盒、入葬等6项基本惠民殡葬服务全流程免费,新《办法》的施行,预计每年能为群众减免约675万元殡葬费用,每人最高可节支2540元左右。
2.深化移风易俗,我市婚俗改革试点成效明显。2022年8月我市被确定第二批婚俗改革实验县(市、区),试点以来,一是开展以“爱义绵长,佳偶天成—福彩与爱同行”、“情定义生,香濡以沫”、“宋韵中秋月满圆 浙风有礼人团圆”、第二届婚俗文化节等为主题的特色结婚登记活动。二是联合市妇联、司法局、婚姻家庭协会等力量以法律咨询、情感辅导、心理疏导、矛盾劝解、离婚劝和、反家暴改革等内容开展服务,共开展婚姻家庭辅导1085对,其中暂缓85对,和好95对,劝和成功率16.6%。三是完善婚姻档案,稳步开展集中补领证工作。为解决早年婚姻登记历史档案遗失、档案数据信息不全等问题,开展为期两年的集中补领婚姻登记证、补办结婚登记工作,今年来,共办理补领婚姻登记证16015件、补办结婚登记1101对,补证数量位居金华市前列。
3.深化消薄共富,扎实推进全市水库移民工作。为增加集体经济组织自我 “造血”能力,今年来安排移民后扶项目28个,移民后扶专项资金补助1653.72万元,其中共同富裕示范项目1个,美丽移民村建设项目4个,产业发展项目12个,移民素质培训项目1个。
4.汇聚慈善力量,助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一是开展 “慈善一日捐”活动,今年采用线上捐赠与线下捐赠相结合方式共募集善款1432.87万元。二是参与东西部扶贫协作,通过建立对接共建协作机制,实现在养老服务、社会治理、社会组织培育、社会救助等方面的结对交流、援助、帮扶,落实社会帮扶资金800余万,东西部扶贫协作成效显著。
2023年重点工作思路
1.进一步提升社会救助水平。一是持续深化社会救助数字化改革,完善救助审批“浙政钉”现场办应用,规范联办审批、动态管理制度。二是统筹政府和社会资源,确保困难群众探访率、幸福清单送达率持续保持100%。三是不断提高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水平,完成救助中心提升改造工作。
2.持续巩固深化殡葬改革成果。一是完善群众身后“一件事”改革,形成“统一受理、集成办理、信息共享、全面闭环”的多业务协同,多部门联动的身后事办理新模式。二是不断提高节地生态葬比例,同时进一步优化节地生态葬区布局,积极争创1-2处全省节地生态安葬示范点。三是加强骨灰数字跟踪系统的应用。
3.进一步优化婚姻登记服务。一是持续推进婚俗改革试点工作,打造“1+X”阵地建设,按照国家5A级婚姻登记机关标准,完成婚姻登记中心搬迁改造并投入实用。二是充分利用婚俗改革示范基地,开展集体婚礼、简约婚礼等婚俗仪式。三是继续推进全市集中补证工作,做好2022年婚姻登记档案移交工作。
4.持续推进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一是健全完善党建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党群服务中心辐射作用,常态化开展“党建双扩+品牌互动”工程,推进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二是争创省级社会组织党群服务中心示范基地。三是开展社区社会组织、慈善社会组织培育。
5.务实机构与居家养老融合发展。在老年人居住密集区建设更多的嵌入式小微养老机构,在先行试点投用小微机构基础上,深度推进小微机构建设布局,达到全市有效覆盖。
6.着力提升我市康养服务品质。分类制定服务质量、人员从业标准、环境设施设备、安全规范等养老照护行业地方标准,完善上门服务规范,提高社区养老设施设备配置和服务标准化水平。探索护理员、家政服务员等职业技能定级评价“义乌标准”,并与扶持政策、用工招聘挂钩。
7.推进福利慈善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深入落实福彩阳光征召原则,合法合规新增福彩投注站,2023年计划对80家以上福彩投注站进行标准化形象改造,改善彩民购彩环境。完善慈善事业项目化推进机制。
8.完成省、市实验区创建任务。一是完成省级实验区年度工作目标,选择若干社区完善五维赋能空间活化机制,建设一批社区公共空间活化的品牌,接受省专家组中期评估。二是发挥社工站专业枢纽作用,做好北苑街道市级实验区创建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