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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义亭镇人民政府
2023-04-04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3-04-04 1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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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力度,促进我镇行政执法机关严格依法行政,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根据《浙江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关于推进特邀行执法监督员制度的指导意见》(浙依组办(2016)3号)有关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特邀执法监督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聘任范围
全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工作者、企业从业人员、律师、专家学者、社区工作者等社会各界人士。
二、聘任条件
(一)具有较强的法治观念和社会责任意识,敢于坚持原则,支持法治政府建设;
(二)熟悉行政管理工作,具备相应的法律、政策等知识;
(三)热心支持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能客观公正地进行行政执法监督;
(四)具有义亭镇户籍或者在义亭镇连续居住三年以上,十八周岁以上、六十五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未受刑事处罚,无其他不良信用记录。
三、工作职责
(一)对行政执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受镇政府委托,参与重大行政执法活动、重大行政决策的专题调查、研究;
(三)应邀参加镇政府组织的执法检查及其他执法监督活动;
(四)探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问题,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
(五)参与镇政府其他执法监督相关事项。
四、聘任程序
(一)申报
通过个人自荐或由机关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组织推荐的方式,于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4月20日,填写《义亭镇特邀执法监督员申报表》,采用书面邮寄或者电子版发送的形式报名。书面申报表和相关资料复印件(身份证、居住证、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职称证书等)邮寄地址:浙江省义乌市义亭镇镇前街8号义亭司法所门卫室,邮政编码:322000。电子申报表以及相关资料(身份证、居住证、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职称证书等)照片或扫描件发送电子邮箱:1970307707@qq.com。
(二)审核批准
义亭镇司法所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对审查合格人员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报义亭镇人民政府批准。
(三)聘任
经义亭镇人民政府批准后,颁发“义亭镇特邀执法监督员证”。
五、聘任期限
义亭镇人民政府特邀执法监督员聘期为2年。期满后需要续聘的,按相关工作规则规定的程序办理,期满未续聘的,自然解聘。聘期内实行动态管理,对不能胜任工作或从事与监督员身份不符活动的,解除其监督员资格。
联系电话:0579-84073007
义乌市义亭镇人民政府
2023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