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信息索引号:

    11330782002609557D/2023-517570

  •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科技

  • 体裁分类:

    通知

  • 文件名称:

    关于下发《义乌市三类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 管理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 发文机关:

    市科技局

  • 发文字号:

    义科〔2023〕16号

  • 成文日期:

    2023-04-07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登记号:

    GYWD05-2023-0004

  • 信息有效性:

    有效

关于下发《义乌市三类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管理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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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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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高水平推进我市镇(街道)三类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建设,根据《义乌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科技创新高质量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的若干意见》(义政发〔2023〕5号)、《关于加快推进镇(街道)三类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建设的通知》(义科〔2019〕11号)等文件精神,我局制定了《义乌市三类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管理考核办法(试行)》,现予以下发,请遵照执行。



义乌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4月7日


义乌市三类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管理考核办法(试行)

为高水平推进我市镇(街道)三类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建设,根据《义乌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科技创新高质量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的若干意见》(义政发〔2023〕5号)、《关于加快推进镇(街道)三类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建设的通知》(义科〔2019〕1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职责

义乌市镇(街道)三类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以下简称“综合体”)是科技创新工作的承接载体,主要承担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职责:

(一)培育科技创新主体

常态化走访辖区内企业,梳理科研场所设置、研发人员储备、科研活动开展、知识产权获得等信息,按“科技型中小微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科技领军企业”梯次摸排科技主体培育对象,指导企业有序申报。

(二)助推政产学研合作

负责收集辖区内企业技术难题和人才需求,为企业提供产学研合作、成果转化等服务,开展科研成果路演、技术难题发布会、高层次人才双选会等政产学研对接活动;协助做好技术签订和登记工作。

(三)指导科研体系建设

引导辖区内企业积极实施科研项目,指导规范科研项目立项、档案管理和研发经费归集等工作,帮助建立科研项目研发记录台账。指导有条件的企业设立研发中心和企业研究院。

(四)完成科技局和属地镇街交办的其它科技创新工作任务。

二、绩效评价

市科技局对综合体实施年度绩效评价。

(一)评价指标设置

年度绩效评价按量化评分,总分100分,分工作成效指数、业务能力指数、可持续发展指数3个一级指标,具体得分由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相结合方式确定;设“特色亮点工作”作为加分项,综合考虑综合体科技和人才工作情况,有特色、有创新,成效明显、亮点突出的,酌情加分,最高加分不超过10分。具体指标设置情况见附件。

(二)评价结果运用

1. 综合体年度绩效评价结果函告各镇(街道)。

2. 综合体年度绩效评价得分在60分以下为不合格;对绩效评价不合格的综合体,予以警告一次;连续两年年度绩效评价不合格的综合体建议所在镇街撤换运营团队。

3.根据《义乌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科技创新高质量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的若干意见》(义政发〔2023〕5号)精神,对综合体年度绩效评价排名前30%的综合体给予所属镇街20万元奖励,奖励资金用于镇街综合体建设和运营团队的奖励。

三、附则

本办法由市科技局负责解释。

鼓励各综合体积极探索新模式,及时总结成功经验和做法,为全市综合体建设与运行提供经验。综合体在运行过程中如有运营单位变更等重大事项调整的,需属地镇街书面函报市科技局备案。


附件:义乌市镇(街道)三类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绩效评价指标

附件义乌市镇(街道)三类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绩效评价指标.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