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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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330782355345411A/2023-522281

  • 文件名称:

    《义乌市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 发布机构:

    义乌市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2023-05-22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义乌市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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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5-11 0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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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意见》、《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2019年第4号令)等有关规定,规范和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确保建设质量,落实建后管护,保障项目工程定期养护、即时维修,长久发挥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19年第4号)《浙江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理办法(试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高质量保障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意见》《浙江省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所称农田建设项目,是指为开展农田建设而实施的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建设等项目类型。农田基础设施管护是指农田渠系、田间道路、泵站等各项设施的管理、养护和维修。农田建设项目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农田建设项目资金实行专账管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自主组织实施的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可参照本办法相关要求执行。

三、主要内容

本实施办法主要内容有九个方面。

第一部分为适用范围。

第二部分为规划与设计,主要内容有:

项目建设选址;项目建设内容;分档建设目标;项目设计文本相关要求。

第三部分为申报与审批,主要内容有:

纳入农田建设项目储备库项目要求;申报审批流程。

第四部分为组织实施,主要内容有:

镇街工作要求;农田建设项目实行制度、项目法人及参建各方相关职责与要求。

第五部分为工程质量管理,主要内容有:

招投标要求;技术交底及设计变更要求;测绘、勘察、设计单位要求;建筑材料要求;施工单位工作要求;监理单位工作要求;工程质量检测相关要求。

第六部分为竣工验收,主要内容有:

申请竣工验收的项目应当具备的条件;工程自验与初验;设立公示标牌;施工单位出具质量保修书及使用说明书;加强项目档案管理。

第七部分为资金管理,主要内容有:

农田建设奖补资金实行专账管理;农田建设补助资金使用范围;管护项目资金使用。

第八部分为农田设施管护,主要内容有:

建立管护机制;镇街主体责任;提升基础地力;农田基础设施管护内容;管护人员工作要求;损毁工程维修方法;管护资金使用;管护项目档案管理;其他管护方式。

第九部分为监督管理,主要内容有:

镇街工作要求与职能;加强信息填报审核把关;鼓励农民参与,接受社会监督;整体工程使用年限;违法违规问题处理。

四、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义乌市农业农村局       吴卓奇:0579-89059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