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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运部无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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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5-17 0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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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时间:2023-05-08
咨询标题:托运部无人监管
咨询内容:

北下朱货运市场4幢54号的国瑞物流,发了4件货到青岛(价值1350元,货运单号 000****178),4月17日到达青岛后发现四件货均有部分损坏。本着尽量把损失降到最低的意愿,发货人和收货人沟通再三,最后愿意先提走能用的用掉,也和托运部协商好到时损坏的托运部承担(有录音,微信聊天记录),于是来电人补发了部分货物给客户(价值607元),现在托运部不愿意赔偿,电话不接,微信不回,来电人觉得不合理。诉求:要求托运部赔偿607元,希相关部门引起重视,千里之堤毁于蚁穴,盼复!

咨询回复:尊敬的***,您好,您反映的关于要求国瑞物流赔偿的诉求已收悉,具体答复如下: 经北下朱货运市场调解室沟通,国瑞物流赔偿您200元,您表示接受。
回复单位:义乌市市场发展委员会
回复日期:2023-05-16 08:4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