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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谈“网”事】保护网络数据安全——深夜时分电商仓库里的“黑影”

发布时间:2023-05-18 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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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是把双刃剑,安全使用是关键。文明、理智使用互联网,切勿相信虚假广告宣传,不参与网络赌博、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拒绝为各种网络犯罪提供任何便利。义乌市人民检察院推出【E路普法·检察官谈“网”事】栏目,结合办案实际,以案释法。本期《保护网络数据安全——深夜时分电商仓库里的“黑影”》聚焦网络反诈,提醒大家时刻保持警惕,切勿贪图小利,保护好个人信息。


前不久,邵女士在网上购买商品后,被“客服”通知快递丢失,对方称“您购买的2件女装因快递丢了,请加一下客服微信进行全额理赔。”于是,邵女士按照“客服”要求,添加微信,点击链接,填写银行卡号、密码、验证码等信息,一系列操作完成后,邵女士不仅没有得到理赔,银行卡还被莫名其妙转走了数千元,邵女士这才知道自己被骗了。

近年来,冒充物流、网购客服退款赔偿类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层出不穷,明明是个人的网购行为,不法分子又是怎么精准得知快递信息的呢?随着刑事案件的侦破,一个个隐藏其后的黑灰产业链逐渐浮出水面。

2022年4月一天的凌晨3点,一个黑影偷偷钻进一家电商企业的备货仓库,他翻窗、开锁,熟练地直奔打单电脑,迅速操作一番后便逃离了现场。殊不知,他这小小的一个操作,竟让数千条快递信息被窃取。通过倒查监控发现,黑影竟是前几天应聘公司业务员的李某,他为何“监守自盗”?原来,李某来公司的目的不是上班,而是窃取打单电脑里的快递信息。破案后,李某如实交代,他是受上家指挥,专程到电商企业里应聘,目的是为了熟悉企业环境之后,趁机给打单电脑植入木马,上家便能远程操控电脑,将商家处理的快递信息全部窃取,进而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李某没有经受住金钱的诱惑,最终走上犯罪道路,等待他的必将是法律的严惩。2022年11月,经义乌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李某被法院以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违反国家规定,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获取该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或者对该计算机信息系统实施非法控制的,情节严重,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电信网络诈骗,人民群众深恶痛绝。司法层面,对于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均明确要严厉打击。检察官在此提醒,切勿为了蝇头小利,铤而走险,成为电信网络诈骗的“帮凶”!同时,也要提醒各电商企业,严格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个人信息处理者的义务,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采取必要的安全风险防护措施,合理确定个人信息处理的操作权限,加强对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定个人信息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并确定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定期开展个人信息保护审查、影响评估,源头防范个人信息泄露、篡改、丢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