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信息索引号:

    11330782329949043U/2023-522019

  • 文件名称:

    义乌市卫生健康局等11部门关于印发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 发布机构:

    义乌市卫生健康局

  • 成文日期:

    2023-05-19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义乌市卫生健康局等11部门关于印发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政策解读
点击关闭详细目录信息

发布时间:2023-05-19 08:47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一、制定背景

截至2022年底,我市60周岁以上老年人占户籍人口百分比为20.23%;65周岁以上老年人占比15.67%,均高于全国及全省平均水平,全市60周岁以上持有残疾证老人1.49万名。老年人口呈现基数大、增速快、寿龄高、失能多等特点,老龄健康保障需求不断提高,逐步成为当下社会关注的焦点。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医养结合相关文件精神,推动我市医养结合工作纵深发展,加大医养结合服务供给能力,提升为老服务能力,更好满足老年人健康养老需求,我局联合相关部门拟定了《关于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实施意见》(后简称《实施意见》)。

二、制定过程

金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等11部门《关于印发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金卫〔2022〕122号)印发后,市卫健局迅速启动义乌市实施意见的起草工作。收集整理国家、省内外有关医养结合政策文件并进行深入学习,结合我市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和老年医学科建设、安宁疗护建设工作走访调研情况,于2月中旬起草完成初稿,并向相关科室、单位征求意见,根据反馈意见修改完善,并经过义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征询意见,最终形成《实施意见》。

三、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共四部分十三项举措。

一是加强医养结合服务供给,提出推进医养结合机构建设、增强社区医养结合服务供给、推进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签约合作等举措。

二是提升医养结合服务能力,提出积极提升居家医疗服务、提升老年医疗服务能力、提升信息化支撑能力、加强医养结合服务监管等举措。

三是加大政策支持,提出完善多元投入保障、加大保险支持、完善土地要素等支持政策、完善收入分配和价格政策等举措。

四是加强组织保障,提出加大领导力度、加快医养结合人才队伍建设等举措。

四、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解读机关:义乌市卫生健康局

解读人:虞轶琴

联系电话:0579-89938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