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市民政局 义乌市财政局关于调整义乌市2023年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的通知》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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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民政局 义乌市财政局关于调整义乌市2023年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的通知》政策解读
义乌市民政局
2023-05-26
主动公开
GYWD10-2023-0001
发布时间:2023-05-26 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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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调整背景
为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体系,切实保障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提升共同富裕的底色和成色,结合我市实际,出台《义乌市民政局 义乌市财政局关于调整义乌市2023年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的通知》。
二、政策依据
1.《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健全完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浙政办发〔2021〕58号)
2.《金华市民政局 金华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的通知》(金市民〔2022〕44号)
三、主要内容
《义乌市民政局 义乌市财政局关于调整义乌市2023年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的通知》共分为二个方面:
(一)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如何调整?
按照“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按不低于上年度当地城镇常住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的50%确定且不低于低保标准的1.3倍,按就高标准执行”要求,2023年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从每人每月2054元调整至每人每月2091元。
(二)新标准从何时开始实施?
调整后的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从2023年6月1日实施。
四、适用范围
本通知适用范围为义乌市。
解读单位:义乌市民政局
解读人:宣仲
联系电话:0579—852715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