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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楼商铺烧烤排烟扰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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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5-31 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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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时间:2023-05-22
咨询标题:一楼商铺烧烤排烟扰民
咨询内容:

领导您好: 位于苏华街138号人才房商住楼,一楼商铺“虾虾客旗舰店”烧烤未安装净化空气装置违法排烟,严重影响居民居住环境,开店违反大气污染防治法,且行政执法多次劝导无效,申请政府紧急处理,还给大家平等互惠的居住条件

咨询回复:尊敬的***,你好。你反映的关于苏华街“虾虾客旗舰店”烧烤排烟扰民的问题已收悉。经调查,现作出如下答复: 经了解,执法人员至现场勘察后,发现该店户烧烤车已安装油烟净化器,现场约谈店主,责令其不允许占道经营,并要求其将烧烤车烟管接入统一排烟管道。如有疑问,请联系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苏溪大队反映(联系电话0579****031),感谢你的支持与理解。
回复单位:义乌市苏溪镇人民政府
回复日期:2023-05-30 08:2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