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信息索引号:

    11330782355471653W/2023-551889

  • 文件名称:

    《义乌市城市发展和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十四五”规划》政策解读

  • 发布机构: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成文日期:

    2023-06-15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义乌市城市发展和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十四五”规划》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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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6-15 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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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一)政策背景

根据《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统一规划体系更好发挥省发展规划战略导向作用的实施意见》(浙委发〔2019〕18号)以及《关于印发义乌市“十四五”规划编制目录方案的通知》(义政办发〔2020〕41号)的精神要求,结合《义乌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组织编制《义乌市城市发展和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十四五”规划》。

二、政策法律依据

1. 《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国发〔2013〕36号);

2. 《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8号);

3.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建城〔2020〕111号);

4.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1〕46号);

5.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浙政发〔2001〕46号);

6. 《浙江省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浙政办发〔2020〕32号);

7. 《浙江省城市建设管理领域全民安全素养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0;

8. 《浙江省美丽城镇建设指南(试行)》,2020;

9.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和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深入推进全省城镇燃气改革工作的通知,2020;

10.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贯彻《交通强国建设纲要》 建设高水平交通强省的实施意见,2020;

11. 关于印发义乌市“十四五”规划编制目录方案的通知(义政办发〔2020〕41号);

12. 《义乌市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实施方案》,2020;

13. 《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3号)。

三、主要内容

(一)主要内容

1.“十三五”时期发展成就

“十三五”期间,义乌城市规模持续扩大,城市格局加速打开,“东西南北中”框架基本成型。城市品质持续提升,城乡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城市发展建设与基础设施投资进一步加大,完成了一大批重点工程建设,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条件进一步得到了改善,为市民的日常生活提供了充分的保障。

2.“十四五”时期总体目标

根据义乌市委《关于制定义乌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和市政府组织编制的《义乌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确定本次规划总目标为:聚焦一个总目标和“九个中心”战略定位,全面提升城市能级,城市二环内266平方公里加快大建设大开发,形成300万人口现代化都市基础框架。深化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提升城市规划、建设、治理水平,增强城市综合承载力和区域竞争力。构建城市开发保护新格局,持续深入实施城市大提升行动,推进城市更新和美丽城镇建设,为高水平高质量建设世界小商品之都奠定坚实基础。

3、“十四五”时期主要规划任务

根据总体目标和各专业的行业发展趋势,确定14项主要规划任务,总共计划实施310个项目,总投资约440亿元。主要规划任务包括提高道路交通网络通达性,加快精品道路建设,缓解主城区停车压力,构建绿色便捷慢行交通体系,深入推进国家节水型城市建设,提升雨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水平,加强能源供应系统建设,推动城市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城市地下管网建设管理,全面提升城市夜间颜值,完善应急消防设施建设,加快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大力推动海绵城市建设,打造数字化治理水平全面提升的新型智慧城市。

(二)适用范围

本规划适用于指导我市“十四五”时期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

四、解读机关

本文件解读机关为:义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解读人:杨俊杰

联系方式:85580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