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信息索引号:

    11330782002609290T/2023-525993

  • 文件名称:

  • 发布机构:

    生态环境分局

  • 成文日期:

    2023-06-16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2023年3月21日-3月31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点击关闭详细目录信息

发布时间:2023-06-16 16:15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审批时间

原文链接

1

关于义乌市珉晨饰品有限公司年产30万个头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查意见的函

金环建义〔2023〕15号

2023/3/22

见附件

2

关于义乌市双江湖新区110kV大徐1508线35#-47#段迁改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查意见的函

金环辐义〔2023〕2号

2023/3/28

见附件

公告时间:2023年6月16日,公告期限为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

金环建义[2023]15号 关于义乌市珉晨饰品有限公司年产30万个头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查意见的函.rar

金环辐义[2023]2号 关于义乌市双江湖新区110kV大徐1508线迁改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查意见的函.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