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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06-16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3-06-16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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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建设工程优质结构奖评审办法》于2023年5月25日在义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http://www.yw.gov.cn/art/2023/5/25/art_1229362218_48238.html)上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工作规定的通知》(浙政办发〔2016〕 82号)第十三条规定,现将反馈结果予以公示。
经过7个工作日的公示期,截至6月6日,我单位共计收到2条反馈意见:
1.建议将“工程项目已列入义乌市创优计划(创优计划应在施工许可证办理后10个工作日内向市质安站申报)”修改为“工程项目已列入义乌市创优计划(创优计划应在施工许可证办理后30日内向市质安站申报)”;
2.建议将“建筑企业申报优质结构的项目,应在主体结构验收后10个工作日内向市质安站提出评审申请”修改为“建筑企业申报优质结构的项目,应在主体结构验收后15个工作日内向市质安站提出评审申请”。
反馈理由是部分在我市承接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为外地企业,盖章流程所需时间较长。经综合考虑并结合实际,同意采纳反馈意见并按照反馈意见进行修改。
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
1.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义乌市江滨北路281号行政3号楼 义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邮编:322000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43582274@qq.com
联系人:朱俊鸿
联系电话:0579-85587750
义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