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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卫生健康局关于对《义乌市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情况的反馈

发布时间:2023-06-21 1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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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于2023年5月19日在义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w.gov.cn)上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工作规定的通知》(浙政办发〔2016〕82号)第十三条规定,现将反馈结果予以公示。

经过2023年5月19日-2023年6月20日的公示期,截至6月20日,我单位共计收到0条反馈意见。

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

1.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义乌市雪峰东路46号义乌市卫生健康局504办公室;邮编:322000。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1044578573@qq.com。

联系人:杜肖蓉  联系电话:0579-85258120

义乌市卫生健康局    

2023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