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关于公布廿三里街道办事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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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关于《关于公布廿三里街道办事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廿三里街道
2023-06-21
主动公开
有效
发布时间:2023-06-21 0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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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275号)第二十九条明确规定,每隔两年应当组织清理本机关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72号)和《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规定,廿三里街道在2021年清理结果的基础上,对已制定公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
二、主要内容
此次清理范围为以义乌市人民政府廿三里街道办事处名义下发的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决定保留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5件,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4件,部分条款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
三、实施时间
本通知自2023年6月20日起施行。
解读机关:义乌市人民政府廿三里街道
联系电话:85015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