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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法中心调解案例:2年欠款纠纷1天调解完成

发布时间:2023-06-25 0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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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贸促会商法中心调解了一起因货款长期拖欠引发的纠纷,涉案金额1万元。本案中,调解员在判断法律事实清楚、义务明确后,一天内高效完成调解。

一、案情简介

义乌某工艺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艺品公司”)于2021年8月初向永康市某不锈钢制品厂(以下简称“不锈钢厂”)下单定制一批工艺品。根据书面协议约定,工艺品公司为不锈钢厂垫付28000元用于原料采购,货款另行支付;不锈钢厂应于当年9月20日完成交货,并原数归还垫付原料款。事后,双方按约定完成贸易并结清货款,但不锈钢厂未按约定归还原料垫付款。双方于当年10月11日重新签订还款协议,约定了新的还款日期、还款方式及相应利息,并有见证人在场。后不锈钢厂先后于2021年11月20日,2022年1月10日分别还款10000元和 8000元,剩余1万元及利息仍未偿还。工艺品公司多次催讨无果后于今年5月中旬前往贸促会商法中心寻求调解帮助。

二、调解过程

商法中心调解员胡先受理案件后,随即与双方当事人分别进行了沟通,了解案件的事实及双方的利益诉求。调解员了解到,不锈钢厂承认剩余欠款事实,但因受前期客观因素影响工厂收款不及时导致欠款迟迟未偿还。调解员表示本案欠款事实清楚,从不锈钢工厂角度,如继续拖欠,工艺品公司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基于客观事实,不锈钢工厂需要按协议约定归还本金及数额较大的利息。从工艺品公司角度,拖欠款项已久,尽快回款为主要诉求,若无法达成调解可走诉讼程序,但诉讼程序需要较长周期。调解员建议双方按照归还原料款1万元为目标进行协商,以尽快解决纠纷,降低各自损失。

三、调解结果

最后,工艺品公司同意免除利息促成调解,不锈钢厂承诺于2023年5月底一次性偿清剩余欠款,并在调解员见证下,双方于申请调解当天签署调解协议。日前,不锈钢厂已如期履行还款义务,纠纷得到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