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拨2023年第一批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专项扶持资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26 1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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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堂镇人民政府、苏溪镇人民政府、上溪镇人民政府、大陈镇人民政府、义亭镇人民政府、赤岸镇人民政府、后宅街道办事处、廿三里街道办事处:

根据《义乌市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专项扶持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对后宅街道上金村消薄产业用房项目等3个项目和93笔发展村集体经济项目贷款按照规定拨付资金(详见附件),合计745.6387万元。其中,后宅街道上金村消薄产业用房项目现已完成审计决算,拨付剩余补助资金50万元;赤岸镇三角毛店村寻渔记之深塘竞技钓场项目和上溪镇苦竹塘村综合楼(游客服务中心)项目,根据其补助额的50%进行预拨,计100万元。对93笔发展村级集体经济项目贷款进行贴息补助,计595.6387万元。请按照有关规定,切实加强项目管理,做好检查、指导、服务工作,严禁挤占、挪用、滞留补助资金。请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附件:

1.2023年发展村级集体经济项目资金补助汇总表(第一批)

2.2023年发展村级集体经济项目贴息补助汇总表(第一批)

附件1-2023年发展村级集体经济项目资金补助汇总表(第一批).xlsx

附件2-2023年发展村级集体经济项目贴息补助汇总表(第一批).xlsx

义乌市农村经营发展服务中心

2023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