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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宅街道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后宅街道
2023-06-28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3-06-28 1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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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依据
《关于印发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义政办发〔2017〕101 号)、《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的通知》(义政办发〔2018〕70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的实施意见》(义行服管〔2018〕23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与创新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通知》(义公管办〔2020〕5号)等有关文件规定
二、制定的目的
为规范后宅街道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 提高工作效率、降低企业成本、预防腐败,后宅街道办事处起草了《后宅街道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
三、适用范围
本街道使用各级财政预算资金,各种政府性专项资金,农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经济合作社)资金的工程建设项目。
四、主要内容及部分解读
《后宅街道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共八个方面,主要明确了办法的适用范围,招标范围及招标方式,招标和投标,开标、评标和中标、
管理和监督,档案管理,法律责任等。
1 、 本街道工程建设项目实行招标的范围:
(1)使用各级财政预算资金和各种政府性专项资金的项目。
(2)使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或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筹资建设的项目(以下简称村级工程建设项目)。
(3)其他按规定必须实行招标的项目。
2. 本街道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实行招标的规模和标准:
(1)施工单项合同预算价在400万元(人民币,下同)以上。
(2)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预算价在200万元以上。
(3)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预算价在100万元以上。
同一项目中可以合并进行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合同预算价合计达到前款规定标准的,必须招标。
单项合同预算价在10万元以上的村级工程建设项目包括施工发包、货物采购或服务委托。
(5)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将必须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五、解读机关和联系方式
《后宅街道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由后宅街道办事处负责解读,联系方式:后宅街道办事处招投标中心,电话:0579-89907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