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信息索引号:

    113307820026090470/2023-527461

  • 文件名称:

    《规范后宅街道政府和村级组织采购工作的若干规定》政策解读

  • 发布机构:

    后宅街道

  • 成文日期:

    2023-06-28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规范后宅街道政府和村级组织采购工作的若干规定》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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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6-28 1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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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依据

《关于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工作的若干规定》(义政发〔2012〕72号)、《义乌市关于规范政府采购管理的若干意见》(义政办发〔2017〕10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村级组织采购管理的通知》(义农〔2021〕77号)等相关文件规定

二、制定的目的

为加强后宅街道政府和村级组织采购工作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采购行为,提高采购效率,推动采购工作深入开展,后宅街道办事处起草了《规范后宅街道政府和村级组织采购工作的若干规定》

三、采购范围

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的货物、工程和服务列入街道政府采购范围;村级组织采购是指村级组织使用村集体资金购买固定资产、小额工程材料物资、农业生产物资及用具、服务和日常用品等的行为。不得将工程类项目转为采购类进行拆分;不得拆分采购数量以降低金额预算。

四、主要内容及部分解读

《规范后宅街道政府和村级组织采购工作的若干规定》共六个方面,主要明确了规定的采购范围和标准,需提交的资料,审批,管理和服务,合同的签订,履约和验收等。

(一)、 采购标准

1.下列货物、服务项目实行公开采购:

(1)街道采购预算在5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

(2)村级组织采购预算在1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

2.采购项目应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交易。符合下列条件的采购项目可进入街道交易平台交易:

(1)街道采购预算在100万元以下的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包含技术评审和商务报价确定中标人;

(2)街道采购预算在500万元以下的项目,且技术部分不需评审,完全以商务报价确定中标人的项目;

(3)村级组织采购预算在1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

(二)、采购需提交的资料

1、预算已确定(需备案的已报有关职能科室备案);

2、采购项目的立项批准文件;

3、采购项目审批表;

4、采购资金已落实;

5、采购小组已成立;

6、村民(社员)代表会议记录(村民(社员)代表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7、其他。

五、解读机关和联系方式

《规范后宅街道政府和村级组织采购工作的若干规定》由后宅街道办事处负责解读,联系方式:后宅街道办事处招投标中心,电话:0579-89907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