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信息索引号:

    330782000000/2023-527587

  •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矿产

  • 体裁分类:

    通知

  • 文件名称:

    关于印发《浙江省义乌市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 发文机关:

    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字号:

    义政办发〔2023〕21号

  • 成文日期:

    2023-06-28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信息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浙江省义乌市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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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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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浙江省义乌市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浙江省义乌市矿产资源规划

(2021—2025年)




义乌市人民政府

二〇二三年六月



浙江省义乌市矿产资源规划

(2021—2025年)

    承 担 单 位:义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编 制 单 位:浙江省第三地质大队


    编 制 人 员:

      组    长:楼辉腾

      副组长:张黎明

      成    员:陈  嘉   吴  刚   张  良

           戴春政   肖本盛   徐  汇

               汤超杰   阙祖亮   余介芳


义乌市人民政府

二〇二三年六月


一、总  则

“十四五”时期是我市高质量高水平建成世界小商品之都的关键五年,为统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切实提升矿产资源保障能力,全面推动矿业高质量绿色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其实施细则、《浙江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浙江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金华市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义乌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义乌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等要求,制定《浙江省义乌市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是“十四五”时期全市矿产资源管理工作的行动纲领,是落实国家资源安全战略、依法履行矿产资源管理职责的重要手段,是依法审批和监督管理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和保护活动的重要依据。

《规划》以2020年为基准年,以2025年为目标年,展望期到2035年。

《规划》适用范围为义乌市所辖行政区域。

二、现状与形势

(一)经济社会发展概况

“十三五”以来,全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中央、省委省政府和金华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担当建设世界小商品之都历史使命,坚持和深化“义乌发展经验”,加快经济和城市转型,各项事业发展取得全方位、突破性、跨越式成就。2020年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485.6亿元,胜利完成“十三五”规划主要目标任务,实现高水平建成小康社会,为开启高水平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高质量高水平建成世界小商品之都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矿产资源现状

1.矿产资源特点与勘查成果

义乌市以白垩系火山岩和紫红色碎屑岩广泛分布为特征,中元古界陈蔡群、上三叠统乌灶组呈构造窗出露于江绍拼合带中。燕山期强烈的火山活动造就了义乌东北部芙蓉山金银萤石成矿远景区(部分)和义乌东南部武义-东阳萤石金银多金属矿成矿区(北东段),义乌盆地周边大面积分布的火山碎屑岩是丰富的建筑石料矿资源,在义乌盆地内形成的巨厚的白垩系红色碎屑岩是砖瓦泥页岩的重要来源,全新统鄞江桥组河流相砂砾层是建筑用砂的来源之一。

市域内已发现的矿产有20种,其中,金、银、铜、钼、钴、锰等金属矿产6种,萤石、重晶石等冶金及化工原料非金属矿产2种,石墨、石膏、花岗岩、云母、大理岩、凝灰岩、建筑用砂、砖瓦用粘土等非金属矿产8种,煤、地热、铀等能源矿产3种,水气矿产(矿泉水)1种。已查明资源储量(甲类)的矿产有3种,无烟煤1处、水泥用凝灰岩1处、萤石矿7处。

煤矿位于后宅街道乌灶村一带,规模小,已被杭(州)长(沙)高铁工程压覆,无现实利用价值。

水泥用凝灰岩矿分布于苏溪镇牛头山一带,受区位条件限制,难以开发利用,已于2004年前停产。

萤石矿是义乌市主要矿种之一,我市萤石资源相对较丰富,开采历史悠久,已发现中、小型矿床、矿(化)点总计40余处,上表储量矿石量1425.83千吨,CaF2矿物量1087.07千吨(保有矿石量60.31千吨,CaF2矿物量45.28千吨)。已探明的萤石资源经过多年开采现已接近枯竭。

非金属矿产(乙类矿产)主要是普通建筑石料矿、砖瓦用(泥页岩)粘土,潜在资源丰富,是市域内开发和综合利用最广泛的矿产资源。

市域内已发现的金属矿均为矿点或矿化点,目前尚无开发利用价值。

已探明的地热资源位于团力村,可开采量870立方米/日,具有一定的开发前景。

“十三五”期间,省级地质勘查专项资金项目“金华市萤石矿集区资源调查评价”调查范围涵盖我市全境,形成《金华市萤石矿集区资源调查评价报告》,于佛堂双岩尖-赤岸南部划定了两处萤石成矿远景区。

商业性矿产勘查中的地热勘查取得突破,探明地热资源一处,填补了我市地热资源空白,形成《浙江省义乌市团力矿区双林1、2号井地热资源勘查评价报告》。矿区位于浙江省义乌市团力村,其中双林1号井允许开采量460立方米/日,平均水温34.1摄氏度;双林2号井允许开采量410立方米/日,平均水温37.4摄氏度。

截至2020年12月底,我市保留有效探矿权1宗,即“浙江省义乌市团力村矿区地热资源勘查”。

2.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现状

“十三五”时期,我市开发利用的矿产资源以普通建筑石料为主。

(1)上轮规划取得的成效

矿山开发布局明显改善。坚持生态环境保护优先,认真贯彻落实“打赢蓝天保卫战”要求,未新建、扩建矿山。严格执行“禁采区关停,限采区收缩,开采区集聚”的总体要求,按规划关闭了规模小、开采条件差的矿山项目,明显改善我市矿山开发布局散乱的状况。截至2020年12月底,全市经营性矿山2家,实现了规划期末控制在4家以内的目标。

资源综合利用率更加高效。鼓励和扶持建筑石料矿山的大型机械化建设,根据建筑用凝灰岩的用途、质量分级开采,优矿优用及综合利用,生产各规格的块石、碎石、机制砂等系列产品,2020年,建筑石料矿开采回采率达到99%,基本实现无尾矿山目标。

矿业市场建设有序推进。落实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要求,全面推进矿业权公开竞争出让,严格管控协议出让,规范“工程采矿”管理,调整矿业权出让登记权限,进一步规范了矿业权管理。

矿山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粉尘防治源头管控。矿山企业加大技改投入,相关职能部门联合执法、加强监管、多措并举,全市所有在产矿山均实现粉尘达标排放。绿色矿山建设“应建必建”。截至2020年12月底,市内2处矿山中,已建成1处绿色矿山,并通过第三方机构评估;另外1处矿山未正式投产,暂未建设绿色矿山。废弃矿山治理成效卓著。截至2020年12月底,列入浙江省废弃矿山生态修复三年行动的27处矿山均已治理,治理率达100%,完成既定目标;实现复垦土地总面积约107.12公顷,超额完成既定目标。

(2)存在的主要问题

矿山规模结构有待优化。截至2020年12月底,全市2家持证经营性普通建筑石料矿山均为小型矿山,大中型矿山比例不足,矿业产业集聚度低。

资源保障能力亟待提升。“十三五”时期,我市建筑石料需求量平均每年约984万吨,而持证普通建筑石料矿山实际产能平均每年约54万吨,矿产品产量无法满足我市基础建设需求,每年约930万吨缺口主要依赖工程采矿和外域采购供给。随着我市“四大建设”推进,建筑石料供需矛盾持续加剧,资源保障压力不断增大。

(三)矿产资源形势

1.矿产资源面临的形势

“十四五”时期,我市矿产资源面临新挑战。

供需缺口严重、资源保障压力持续加大。“十四五”时期,我市共谋划安排重大建设项目226个,总投资4651亿元,力争完成投资3443亿元,总体而言,我市基础建设方兴未艾,建筑石料的需求依然旺盛。另一方面,现有经营性矿山面临资源枯竭;与此同时,受国土空间管控、生态环境约束、群众利益协调等因素影响,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布局的空间将越来越小。

矿业绿色发展任重道远,矿政管理道阻且长。受限于矿山规模结构,当前我市矿业绿色发展仍存在矿山企业研发经费投入不足、矿业绿色发展长效机制尚不健全、现代化矿产资源管理体系尚不完善等短板。

2.矿产资源需求预测与供应能力

根据金华市新墙材和散装水泥发展中心提供的义乌市混凝土产能数据,2020年我市普通建筑石料需求约1246万吨,“十三五”时期年平均需求量约985万吨,年平均增长率13.68%。由此预测“十四五”时期,我市普通建筑石料年平均需求量约1860万吨。

“十三五”时期,我市持证经营性矿山合计开采普通建筑石料矿271万吨,平均每年54万吨;普通建筑石料供应缺口约每年930万吨,主要由工程开采、外域购买、有机更新等其他途径解决。由此预测,“十四五”时期,在我市除经营性矿山开采以外的其他途径供应能力不变的情况下,为保证工程建设需求,每年需由经营性矿山开采930万吨普通建筑石料。

目前我市2家持证经营性普通建筑石料矿山,设计总开采规模为96万吨/年,且均于“十四五”时期到期。为满足我市市场需求,在“十四五”规划期内需出让4—5家普通建筑石料矿山,平均总生产规模达到930万吨/年以上,才能满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对普通建筑石料的需求。

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规划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确保资源供给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全力打造现代化矿产资源治理体系,为我市高质量高水平建成世界小商品之都做出矿业新贡献。

(二)基本原则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深入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碳达峰目标和碳中和愿景为导向,把生态保护融入到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的全过程,加快健全矿业绿色发展长效机制。

坚持充分保障、区域统筹。围绕重点区域、重大工程等市场需求,统筹资源禀赋、运输半径、生态制约等因素,加快形成矿权投放科学、空间布局合理、区域统筹平衡的建筑用石料矿保障机制。

坚持空间管控、集约利用。以国土空间“三条控制线”和自然保护地为前提,科学构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保护布局分区体系。以提高矿产资源“三率”水平为目标,推动矿产资源集约高效利用。

坚持市场引领、矿地融合。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引领作用,破解要素流动不畅、资源配置效率不高等瓶颈,优化矿业权投放机制,健全完善公平、开放、有序的矿业权竞争市场,激发市场活力,坚持出矿与出地并重,完善矿地综合开发利用机制。

坚持数字赋能、创新驱动。坚持“整体智治、唯实惟先”理念,以数字化改革为引领,加快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数字化转型,全面推进矿山数字化、智能化建设。强化科技创新,推动新工艺、新技术、新方法、新材料的研发与应用。

(三)规划目标

规划目标分为规划期目标和展望目标,依据上级矿产资源规划目标和本行政区矿产资源特点制定。规划期目标以定量指标体现,分为约束性指标和预期性指标;展望目标以定性为主。

1.规划期目标(2025年)

全面提升我市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水平。基本摸清地热资源家底,科学开发地热资源;推进砂石集中开采,形成较为完善合理的砂石供应保障体系。到2025年,实现矿产资源开发结构规模更加合理、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更加高效、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更加协调、绿色矿山建设水平全面提升、矿产资源管理体系更加完善的目标。

深入开展矿产资源调查评价。立足义乌市资源禀赋,以地热、普通建筑石料矿为重点,充分落实上级规划项目,基本摸清资源家底,为开发利用做出科学引导并提供基础资料。

全面增强矿产资源保障能力。以重大工程建设项目为依托,以矿地综合开发利用为抓手,布局一批建筑石料矿山。充分整合资源,促进矿业及其延伸业融合,全力打造两个砂石矿产业园区。在规划期内形成年生产规模1000万吨的砂石矿产能,全面增强我市砂石矿资源保障能力。

不断提升矿产开发利用和保护水平。开发利用调控方向更加明确,开发利用强度更加合理,开发利用布局更加优化,开发利用结构更加科学,开发利用水平进一步提升。到规划期末,我市经营性固体矿产采矿权总数(建筑石料矿)不超过4个;新建建筑石料矿山年开采规模≥200万吨,建筑石料矿山大中型比例100%;矿山开采回收率、综合利用率95%以上,矿山“三率”水平达标率100%。

持续深化矿业绿色发展。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示范先行,以点到面,实现我市绿色矿山建设水平有新提升、矿区生态保护修复有新成效、矿地综合开发利用有新突破。规划期内,新建矿山绿色矿山建成率100%;在产矿山全面推行“边开采边治理”,关闭矿山治理率达到100%;矿山粉尘防治达标率100%。

进一步提升矿政管理水平。深入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整体智治”,进一步健全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动态监督检查、矿业权管理、工程性采矿等管理机制,初步建成“数字地矿”管理体系。细化出让合同条款,优化营商环境,探索共同富裕,推动“标准矿”出让和“净矿出让”。

专栏一  义乌市“十四五”矿产资源规划主要指标

类别

指标名称

单位

基准年2020

目标年

2025

指标

属性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

固体矿产采矿权数

总数

2

约束性

建筑石料采矿权数

2

4

矿山“三率”水平达标率

%

100

100

约束性

结构

调整

新建矿山准入规模

储量

规模

建筑石料

万吨

50

/

约束性

地热

千立方米/日

/

/

开采

规模

建筑石料

万吨/年

50

200

地热

万立方米/年

10

/

大中型矿山

比例

所有矿山

%

0

75

预期性

建筑石料

矿山

%

0

100

约束性

矿业绿色发展

绿色矿山

应建矿山建成率

%

50

100

预期性

矿山粉尘防治达标率

%

100

100

约束性

备注:表中采矿权数不含地热采矿权。

2.展望目标(2035年)

基本建成数字地矿,实现全市矿业现代化,矿业发展与生态文明有机融合,建立安全、稳定、经济的矿产资源保障体系,形成“节约高效、环境友好、矿地和谐”的绿色矿业发展模式,建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富有活力”的现代矿业市场体系。

四、地质矿产调查评价与勘查

继续实行公益性地质调查与商业性矿产勘查分开运行的模式。公益性、基础性和战略性地质调查按省市级调查计划统一安排,商业性矿产勘查工作则由市场主体投资开展,根据社会和市场需要进行调节和安排。

(一)地质矿产调查评价

地质矿产调查评价项目服从上级规划部署,落实金华市地热资源调查评价项目,摸清地热资源家底,为后续矿产资源勘查和地质环境调查评价等提供基础性资料。

(二)矿产资源勘查

鼓励地热资源勘查,落实上级规划划定的勘查规划区块,力争“浙江省义乌市赤岸镇三角毛店村南部地热资源勘查”市级勘查规划区块落地。

对财政出资的普通建筑石料矿勘查,按设置的开采区块范围,查明矿石质量、资源量,为采矿权出让提供基础资料。

(三)管理措施

强化勘查保护空间管控要求,落实不同矿种勘查差别管理。强化空间准入,全面落实国土空间“三条控制线”和自然保护地等关于矿产资源勘查的管控措施。矿产资源勘查遵循上级规划针对不同矿种制定分类管控措施。

专栏二  禁止、限制和重点勘查矿种

禁止勘查矿种:石煤、硫铁矿、汞矿等。

限制勘查矿种:明矾石和砂金、砂铁等重砂矿物。

重点勘查矿种:铜、金(岩金)、钼、钨、锡、铀、稀土、萤石和地热、叶蜡石等。

全面推进竞争性出让,有序投放探矿权。加强勘查区块论证,全面推进竞争性出让方式,有序投放探矿权。

全面实施绿色勘查,加强勘查项目动态监管。将绿色发展理念和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贯穿于地质勘查全过程,做优勘查布局,做精绿色方案,及时恢复治理,最大限度降低地质勘查活动对环境的扰动。切实加强地质勘查全过程动态监管,重点督查实施方案执行情况,落实矿业权人社会信用信息管理制度,开展矿业权人信用等级评价。

五、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

(一)开发利用调控方向

根据《浙江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要求,我市矿产资源开发继续实行矿种差别化管理。

专栏三  禁止、限制开采和重点保障矿种

禁止开采矿种:单一燃料用石煤、砖瓦用粘土(可耕地粘土)

重点保障矿种:建筑用石料、地热

地热:鼓励地热资源开发,采矿权不纳入总量控制。促进地热资源开发与休闲旅游发展规划相结合,引导合理开发,打造优质温泉旅游品牌基地。

建筑用石料:实行布局结构差别化管理,围绕市级集中开采区优化布局,促进砂石矿山集聚开采。着力提升砂石开发规模和开发水平,除矿地综合开发利用项目外,新建砂石采矿权须满足最低开采规模要求。坚持采矿权有序投放,确保砂石价格基本稳定。推进砂石矿产业园区建设,鼓励矿山与机制砂、混凝土企业联合,形成开采、石料加工、机制砂、混凝土骨料一体化产业链,促进砂石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开发利用强度

加强矿产资源开发整合,以普通建筑石料为重点,根据市场需求调控矿山数量、生产规模、矿产品,保持矿业市场供求平衡。到2025年,我市建筑石料采矿权总数控制在4个以内,年开采总量1000万吨以内,单矿山最低开采规模200万吨/年。矿地综合开发利用项目可不受最低开采规模限制,但要从严论证,科学设置。同时,加大过期未注销采矿权清理力度。

(三)开发利用布局

全面融合国土空间规划,以国土空间“三条控制线”和自然保护地为前提,科学构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保护布局分区体系。落实上级规划布局,设置地热重点开采区1处、建筑用石料矿集中开采区2处、地热规划开采区块1个;根据本地资源禀赋和市场需求,初步划定建筑用石料矿开采规划区块7个。

1.重点开采区

设置市级地热重点开采区1处。

专栏四  重点开采区

金华市义乌团力-毛店地热重点开采区。位于我市佛堂镇团力村至赤岸镇三角毛店村一带,区内区域断裂构造发育,有萤石开采历史,地热找矿前景良好。已设地热探矿权1,位于佛堂镇团力村,可采量870方米/日,规划期内拟探转采;拟新设探矿权1,位于赤岸镇三角毛店村南部,力争规划期内探转采。规划期内,结合佛堂古镇和大寒尖森林公园旅游进行地热资源综合开发利用。

2.建筑用石料矿集中开采区

设置市级建筑用石料矿集中开采区2处。

专栏五  建筑用石料矿集中开采区

1)金华市浦江黄宅-义乌大陈建筑用石料集中开采区。义乌境内部分位于市域北部,主要包含大陈镇西南部,苏溪镇北东部区域。现有建筑石料采矿权1个,拟新设、调整建筑石料采矿权12个,设计年生产规模4801000吨。优先投放矿地综合开发利用项目采矿权,建设开采、机制砂、混凝土骨料、预伴砂浆一体化的砂石产业园,主要保障义乌北部市场。

2)金华市金东中柔-义乌南青口建筑用石料集中开采区。义乌境内部分位于我市南部,主要包含赤岸镇、佛堂镇部分区域。拟新设建筑用石料采矿权12个,设计年生产规模4001000万吨。优先投放矿地综合开发利用项目采矿权,建设开采、机制砂、混凝土骨料、预伴砂浆一体化的砂石产业园,主要保障义乌中南部市场。

3.开采规划区块

根据矿业权出让登记管理权限,结合本地资源禀赋和市场需求,设置地热开采规划区块1个、划定建筑用石料矿开采规划区块7个。

(四)开发利用结构

1.规模结构

进一步提高矿产开发准入门槛,落实针对不同矿种、不同区域的差别化管理,进一步调整优化矿山规模结构,引导矿山企业做大做强。到2025年,全市大中型矿山比例达到100%。

优化新建矿山最小资源储量规模和最低开采规模准入标准,建筑用石料矿山最低开采规模达到200万吨/年。工程建设、矿地综合开发利用项目类采矿权可不受最低开采规模限制。

2.产品结构

坚持需求导向,普通建筑石料矿根据市场需求加工成不同规格、不同粒级、不同用途的石料系列产品,发展产品深加工以及产品的系列化,提高资源效益和产品竞争力。坚持优矿优用,最大限度提高产品附加值。坚持全面开发,继续推进矿产资源循环利用,积极探索我市“红层”石料资源的安全利用途径和技术,实现无废矿全面开发利用。

(五)开发利用水平

“十四五”时期,我市主要开发矿种为普通建筑石料矿,提高建筑石料矿产综合利用效率,是规划期内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的工作重点。

矿山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和综合利用率等“三率”指标,是评价矿山企业开发利用矿产资源效率的主要指标。到规划期末,我市普通建筑石料矿山“三率”水平达标率100%。

1.大力推广先进适用的技术

全面推广安全高效采矿、尾矿及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矿山环境修复等方面的先进适用技术。鼓励矿山企业总结吸收本省典型经验,努力建设数字化矿山,提高矿山的机械化、自动化作业水平,加大研发及技改投入,研发高效生态的采选技术,改进工艺技术水平,持续提升矿产资源节约高效利用水平。切实加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监督管理,加强准入管理,新建项目不得采用淘汰类技术,已采用淘汰技术的,应督促矿山企业加大改造力度,逐步淘汰落后产能。

2.建设砂石产业园区

立足我市一南一北集中开采的开发利用布局,以矿地综合开发利用项目为抓手,充分利用辐射范围内重大建设工程的需求,整合资源、优化布局,引导矿业与其延伸产业融合,打造集矿山开采、机制砂石加工、预拌混凝土砂浆和建筑构件制造、固废综合利用于一体的产业集聚园区试点,落实节约集约战略,推进矿产资源规模化开采的同时,推动机制砂企业高质量发展。

专栏六  砂石产业园区建设试点

1)义乌市大陈镇砂石矿产业园区。以镇东区块、前山工业园区建设工程项目为依托,以矿地综合开发利用为抓手,整合资源、优化布局,促进矿业及其延伸业融合,预计可形成建筑用石料生产规1000/年。

2)义乌市赤岸镇砂石矿产业园区。拟建成集建筑用石料矿开采、机制砂加工和混凝土生产等为一体的砂石产业园区。预计可形成建筑用石料生产规模600万吨/年、机制砂生产规200/年。

3.加强矿山空间资源的高效利用

加强矿山开发后形成的“矿地”使用功能的统筹谋划,实现基于矿山国土空间资源的系统转型利用。重点加强石料等露天矿山的科学选址和矿区范围划定,优化开发利用方案,通过山体整体采平造地、开采造景等途径,形成有增值潜力的矿山空间资源。

4.健全矿产资源合理利用与保护管理制度

以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开公示为基础,以矿产资源安全和环境保护为目标,健全矿产资源合理利用与保护管理制度,建立全面节约和高效利用指标体系和长效机制。力争构建形成“调查监测数字化、梯级利用标准化、技术推广常态化、监管服务信息化、配套政策系统化”的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新格局,推进资源全面节约和高效利用,为加快推进自然资源领域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保障。

六、矿业绿色发展

(一)绿色矿山建设

全面提升绿色矿山整体水平。落实绿色矿山建设质量“再提升”行动,“再提升”矿山须纳入省级绿色矿山名录库。新建矿山按照行业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生产矿山加快升级改造,逐步达标。推动绿色矿山建设从“应建必建”向“全面建设”转变,重点改善中小型矿山矿容矿貌。构建“政府引导、企业主体、标准领跑、政策扶持、机制创新、强化监管、落实责任”新体系。

矿山数字化基础与标杆建设。加快提升矿山自动化、可视化水平,为未来数字化矿山建设打好信息化基础。选择矿业绿色发展建设已有较好基础的矿山,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政策引导,推动露天和地下开采绿色智能化标杆矿山建设,形成以点带面、以标杆带动整体,助推全市绿色矿山建设水平实现跨越升级。

(二)矿区生态保护修复

围绕生态文明建设总体要求,统筹协调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加大矿山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力度,加强矿山生态修复,构建绿色矿业发展新机制,形成符合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的绿色矿业发展新模式。

新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坚持“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严格按照矿山开发利用方案和安全设施设计方案、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开展基建。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加大降噪、防尘、废水处理、粉尘监测等设备投入。废石(土)堆放不得违规占用耕地、林地,鼓励资源综合利用。基建完成后,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和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组织验收。

生产矿山生态保护修复。严格落实“边开采、边保护、边治理”要求,规范开采方式,加强日常监管,实现粉尘治理达标,加强废渣、废石、废水等综合利用和循环利用,打造无废矿山。狠抓任务落实,监督矿山闭坑前全面完成生态环境治理修复与土地复垦。坚持因地制宜原则,实现矿山生态修复与周边自然环境相协调,形成可自我维持的生态系统。

(三)矿地综合开发利用

全面推行矿地综合开发利用。立足区域发展与国土空间开发,与乡村振兴、新型城镇化建设、旅游发展、绿色产业、农业综合开发、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项目结合,通过设置采矿权开采石料,形成有增值空间的土地或其它可利用的资源,实现矿产开发与矿地资源良性互动。

目前我市初步设置矿地综合开发利用项目7个,规划期内力争4个项目落地。

专栏七  矿地综合开发利用项目

1)义乌市大陈镇前山工业区普通建筑用石料矿开采规划区块矿地综合开发利用项目。位于义乌市大陈镇前山工业区,对应大陈镇前山工业区普通建筑用石料矿开采规划区块(KC01),拟开采规模200400万吨/年,预期形成可利用矿地面积0.60方千米。

2)义乌市大陈镇镇东区块普通建筑用石料矿开采规划区块矿地综合开发利用项目。位于大陈镇溪后村—朝塘村一带,对应大陈镇镇东区块普通建筑用石料矿开采规划区块(KC02),拟开采规200800万吨/年,预期形成可利用矿地面积1.19平方千米。

3)义乌市廿三里街道华溪村普通建筑用凝灰岩矿开采规划区块矿地综合开发利用项目。位于廿三里街道华溪村一带,对应廿三里街道华溪村普通建筑用凝灰岩矿开采规划区块(KC03),拟开采规模300600万吨/年,预期形成可利用矿地面积0.57平方千米。

4)义乌市赤岸镇赤岸三村普通建筑用石料矿开采规划区块矿地综合开发利用项目。位于赤岸镇江头—赤岸三村一带,对应赤岸镇赤岸三村普通建筑用石料矿开采规划区块(KC04),拟开采规模300600万吨/年,预期形成可利用矿地面积0.57方千米。

5)义乌市赤岸镇南青口村普通建筑用石料矿开采规划区块矿地综合开发利用项目。位于赤岸镇南青口村一带,对应赤岸镇南青口村普通建筑用石料矿开采规划区块(KC05),拟开采规模300600万吨/年,预期形成可利用矿地面积0.36平方千米。

5)义乌市赤岸镇三角毛店村普通建筑用石料开采规划区块矿地综合开发利用项目。位于赤岸镇三角毛店村,对应赤岸镇三角毛店村普通建筑用石料开采规划区块(KC06),拟开采规200万吨/年,预期形成可利用矿地面积0.13方千米。

7)义乌市佛堂镇倍磊村普通建筑用凝灰岩矿开采规划区块矿地综合开发利用项目。位于佛堂镇上村—倍磊一村一带,对应佛堂镇倍磊村普通建筑用凝灰岩矿开采规划区块矿(KC07),拟开采规模200300万吨/年,预期形成可利用矿地面积0.32方千米。

七、规划实施管理

(一)协调联动聚合力,目标考核强动力

《规划》是我市“十四五”时期做好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保护和监督管理的纲领性文件。要加强组织领导,构建由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发改、财政、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建设、交通运输、水务等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的协调联动机制,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加强协同配合,做好政策衔接,形成推动规划实施的合力,共同做好《规划》的组织实施工作。

各相关部门要强化规划实施目标考核,制定科学合理、行之有效的考核制度,增强推动规划实施的动力。认真贯彻落实《规划》提出的发展目标和任务,将各项目标任务纳入管理目标体系进行考核,加强规划实施情况评估,切实维护《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二)健全制度成恒力,监督管理加压力

健全矿产资源合理利用与保护管理制度,建立全面节约、高效利用的指标体系和长效机制。构建形成“调查监测数字化、梯级利用标准化、技术推广常态化、监管服务信息化、配套政策系统化”的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新格局,推进资源全面节约和高效利用,为加快推进自然资源领域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保障。

推进政府执政效能建设,加强矿产资源保护利用监督管理。《规划》批准发布后,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并对规划实施全周期全方位监督管理,加大监管压力,督促矿业权人切实履行各项义务。各级职能管理部门要认真履行各自的监督检查职责,加强定期巡查、日常检查和监督,及时处理和解决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三)经济激励增引力,科技创新添活力

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积极探索多渠道、多层次、多元化的资金投入机制,为规划实施提供资金保障。通过列支专项财政资金、出台优惠政策等方式,鼓励和引导企业和其他社会资金投入,参与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技术改造、科技攻关以及矿山生态环境保护、矿业绿色发展,激发市场活力。

建立经济激励机制,引导企业进行科技创新和人才引进,为规划目标的达成提供科技、人才保障。积极培养或引进一批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技术、科研、管理人才,强化科技创新,打造产学研用创新平台,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全方位提升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及矿产资源管理水平。

八、附  则

本规划由文本、附表、附图、附件等组成,具有同等效力。

本规划自发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