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关于江东街道办事处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清理结果(征求意见稿)》的政策解读
11330782002609960F/2023-527880
江东街道
2023-06-30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3-06-30 1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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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每隔两年进行清理的要求,我街道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清理活动,现将清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政策依据
《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
二、起草过程
2021年1月20日,市政府办公室发布了《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金政办发〔2021〕5号)文件。今年距离上次清理时间已满两年,应当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理。对此,我街道着手开始梳理行政规范性文件。其中建议保留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为1件。
三、主要内容
此次清理范围为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及部分条款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经清理,梳理出决定保留1个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