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6-30 1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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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为进一步完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切实提高居家老年人的生活质量,根据《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全覆盖工作的通知》(义政办发〔2017〕83号)、《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提升居家养老服务质量的若干意见》(义政办发〔2019〕78号)文件要求,我局采取实地检查、查看台账等方式对已开业并正常运行6个月以上的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进行检查验收。依据照料中心建设情况下拨一次性建设补助经费,补助资金详见附件表。
希望通过验收的村(社区)加强对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的日常管理,满足日托老人在生活照料、保健康复、精神慰藉等方面的基本需求。
义乌市民政局
2023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