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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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330782355471653W/2023-525079

  • 服务对象:

  • 文件名称:

  • 发布机构:

    义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成文日期:

    2023-06-09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征求《关于进一步完善〈义乌市建筑施工企业现场管理水平考核评价办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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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6-09 1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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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各建设、施工及相关单位:

根据我市建筑施工企业现场管理水平考核评价体系运行情况,经研究,决定对《义乌市建筑施工企业现场管理水平考核评价办法(试行)》(义建局〔2022〕125号)进行修改,我局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完善〈义乌市建筑施工企业现场管理水平考核评价办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意见,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义乌市江滨北路281号(行政三号楼)1109室,邮编:322000。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573298981@qq.com。

3.意见反馈截止时间:2023年6月19日。

联系人:楼丹      联系电话:85580026     传真:85580009


义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6月9日



关于进一步完善《义乌市建筑施工企业现场管理水平考核评价办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全市各建设、施工单位:

根据我市建筑施工企业现场管理水平考核评价体系运行情况,经研究,决定对《义乌市建筑施工企业现场管理水平考核评价办法(试行)》(义建局〔2022〕125号)进行修改。现将有关修改意见明确如下:

一、第十一条第(二)、(三)款修改为:

(二)B(良好):所在评价主体类别综合得分排名前20%(不含本数)-60%(含本数);

(三)C(一般):所在评价主体类别综合得分排名前60%(不含本数)-90%(含本数);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相关企业直接列入D等级:

1.履职不到位导致学校、住宅等民生工程工期延误的;

2.项目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经主管部门多次告知仍整改不到位的;

3.恶意欠薪造成不良影响的;

4.其他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行为。

三、企业承建项目挂黄牌、红牌的,分别扣1分、2分,有效期6个月。 

四、新迁入我市或新注册的总承包一级及以上企业,予以暂定A级评级(不占比例),有效期1年。

五、我市建筑业企业市外工程获得设区市级及以上的优质工程奖项的,视同我市工程予以良好信息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