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7-12 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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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用水户取用水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和《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的规定,我局依法注销以下取水单位的取水许可证,特此公告。
序号
取水单位
取水许可电子证编号
注销原因
1
义乌市绿宝石饰品有限公司
D330782S2021-0061
许可到期,不再取水
义乌市水务局
2023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