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以案释法”典型案例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02 1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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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市机关各单位:

根据义乌市“八五”普法规划以及上级有关要求,为进一步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 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大司法、执法、守法普法工作宣传力度,使办案过程成为向群众宣传法律的过程,发挥典型案例的教育警示作用,现将“以案释法”典型案例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案例范围

征集的案例一般为近年来发生在本市的,影响较大、社会关注度高、与群众关系密切,已依法妥善解决的,具有一定的普遍性、代表性和教育意义的典型案件。案例不得出现违反法律规定的内容,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当事人隐私,不得披露、散布其他依照法律法规不得公开的信息。

二、案例类型

案例类型分为“司法类”、“行政执法类”、“法律服务类”三种类型。司法类案例包括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仲裁机构已裁判生效或办结的案件;行政执法类案例包括行政机关(行政执法主体)已依法处理完成的行政执法案件;法律服务类案例包括法律服务机构、群众团体、基层组织等办(代)理完结的法律服务、维权案件。

三、案例要求

(一)案例结构

典型案例应当包括案情介绍、调查与处理、法律分析、典型意义等四部分基本要素,字数一般控制在1000-2000字,案例内容真实、文字简练,并对可否予以社会面公开进行标注(可提供案例相关图片、视频资料电子版)。

(二)报送要求

1.收集上报。各单位负责本单位本辖区内的案例收集整理。各政法单位、主要行政执法单位至少报送3个案例,各镇街不少于2个案例,其他单位结合实际上报案例,各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公证处、司法鉴定所等法律服务机构不少于1个案例。

2.报送时间和方式。本次评选所报送案例于2023年4月7日前通过浙政钉报送至市普法办,后续报送优质案例将纳入案例库参评下一批次评选。联系人:市司法局普法依法治理科 王洁珊。

四、评选表彰

市普法办将组织对报送的案例分类进行评选,评选出20个典型案例并进行通报,质量较高的“以案释法”典型案例汇编成册,作为普法宣传教育教材。对具有代表性、指导性,教育意义和故事性较强的优秀案例,在各类媒体上进行宣传。报送入选20个典型案例的所在单位,在年终法治义乌建设考核中予以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