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信息索引号:

    113307827686788633/2023-530669

  • 文件名称:

  • 发布机构:

    义乌应急管理

  • 成文日期:

    2023-07-21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抗旱Ⅳ级应急响应启动 义乌市防指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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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7-21 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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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我市天气持续晴热高温少雨,梅雨期偏短,全市供水水库蓄水量大幅减少,抗旱形势严峻。为进一步做好抗旱保供水工作,切实保障我市居民群众生活用水,7月17日,义乌市人民政府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启动抗旱Ⅳ级应急响应,并发布《关于做好抗旱Ⅳ级应急响应期间保供水工作的通知

一、禁止生态环境用水、道路环卫、建筑施工及一切绿化用水取用饮用水源或自来水,禁止取用自来水洒水降温。

二、禁止农业生产用水取用饮用水源,积极引导组织农户开展农业生产自救。

三、严禁私自开启消防栓及供水管道取水等违法行为。

四、加强高污染企业中水回用设施规范运行,严格按照生态环境部门批复的中水回用率指标运行。

五、根据天气情况,及时开展人工增雨作业。

六、开展节水器具改造,杜绝跑冒滴漏。

七、用水低谷期间,城镇水厂实行精准控压供水,减少水资源损失。

八、开展全民节水,加强节水宣传,树立节水意识,机关企事业单位带头节水,倡导循环用水、分质供水、一水多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