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07-08 15:43
信息来源:市文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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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队伍建设,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的有关规定和义乌市文旅局《关于组织开展第五批义乌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第五批义乌市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申报与评审工作。经过专家评审认定,确定第五批义乌市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共48人)。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接受公众监督,现将推荐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7月7日至2023年7月13日,公示期7天。如有异议者,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反映情况(以邮戳或邮件日期为准),反映需实事求是,并提供反映问题的佐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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