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08-29 15:41
信息来源:义乌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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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行公开听证工作的要求,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促进司法公开,保障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对鲁某危险驾驶案、唐某危险驾驶案、叶某危险驾驶案、邵某盗窃案进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和地点
1.时间:
2023年8月31日(周四)14:00
2.地点:
义乌市人民检察院603听证室
(义乌市香山路369号)
二、观看听证会方式
现场旁听。
社会公众可在8月30日17时前向本院申请到听证会旁听。
三、注意事项
1.旁听人员应提前30分钟进场,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
2.旁听人员需出示身份证件。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龚雅婷
联系电话:15805897686
义乌市人民检察院
2023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