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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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义乌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的 政策解读
义乌市应急管理局
2023-09-28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3-09-28 1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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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背景: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及《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在2021年清理结果的基础上,对2023年6月30日前义乌市应急管理局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
主要内容:
此次清理范围为2023年6月30日前义乌市应急管理局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经清理,决定保留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为6件,决定全文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为3件。
决定保留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1 | 义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协助安全检查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义安监﹝2018﹞24号 |
2 | 义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5部门关于印发《义乌市安全生产领域“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检查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 义安监﹝2018﹞46号 |
3 | 关于印发《义乌市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培训质量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 | 义安监﹝2018﹞53号 |
4 | 义乌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义乌市应急管理局常用行政处罚裁量暂行标准(2019版)》的通知 | 义应急〔2019〕53号 |
5 | 关于印发《义乌市工贸行业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 评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义应急〔2020〕13号 |
6 | 关于印发《义乌市应急管理局“证照分离”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 | 义应急〔2020〕37号 |
全文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1 | 义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义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办理行政处罚案件的工作指引》的通知 | 义安监﹝2016﹞16号 |
2 | 关于印发《义乌市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和社会化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义安监﹝2018﹞22号 |
3 | 义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评审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 | 义安监〔2018〕77号 |
解读机关:义乌市应急管理局
解读人:胡海波
联系电话:83822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