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信息索引号:

    11330782355471653W/2023-535705

  • 文件名称:

  • 发布机构: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成文日期:

    2023-09-05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义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度单位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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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9-05 1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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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况

(一)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2022年度单位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分单位)                     

(三)收入决算表(分科目)                      

(四)支出决算表(分单位)                      

(五)支出决算表(分科目)                      

(六)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三、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四、名词解释                   

五、附件


一、概况

(一)单位职责

1.组织编制城镇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拟订城镇住房保障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负责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基本住房保障。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安排等相关工作。负责全市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拟订全市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负责住房资金、公有住房售后维修基金管理工作。

2.贯彻执行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文件,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草案,拟订有关政策和规范、标准,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住房建设规划、住房政策并指导实施。牵头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

3.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资质资格管理工作,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落实建筑活动监管中的生态环境保护要求,按照职责分工指导协调城市建筑工地、城镇管理基础设施涉及的污染防治工作。负责建筑、房地产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指导城市建设、管理与运行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4.监督实施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和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制定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并监督实施。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指导监督各类工程的招标投标、城市建设档案管理等工作。

5.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组织开展房地产市场的监测分析,提出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建议,拟订城市房地产开发、房屋交易、房屋租赁、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物业管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房屋使用安全、房屋白蚁防治等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6.拟订城市建设与管理的政策、发展规划并指导和监督实施;组织编制城市基础设施专项规划,负责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指导和监督镇街市政基础设施和园林绿化建设工作;负责城市建设计划、统计工作。负责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7.拟订村镇建设管理政策并指导实施,参与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提升相关工作,参与乡村振兴战略和美丽乡村建设。指导农房设计、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及危房改造。负责传统村落的保护和建设工作。

8.制定建筑业、勘察设计业、监理造价咨询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制定建筑市场制度和信用标准并监督执行,组织推进建筑工业化、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工程咨询,指导建筑业企业对外承包工程。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信用体系建设、信息化建设。

9.制定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发展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建筑业技术政策实施。组织推进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化管理和品牌工程创建工作。负责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等工作。

10.拟订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的科技发展规划及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城镇减排工作。指导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建设管理等工作。

11.负责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及园林绿化管养、运营及应急管理,负责统筹规划和组织实施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及园林绿化养护社会化服务和对外招标工作。指导镇街市政基础设施和园林绿化管养工作。

12.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责任体系要求,依法具体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3.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单位内设:办公室、政策法规科、住房保障科、房地产市场监管科、城市建设科、村镇建设科、建筑市场监管与科技设计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人事财务科、行政审批科、局直属机关党委。

二、2022年度单位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总计588,506.14万元,支出总计588,506.14万元,与2021年度相比,各减少873,268.7万元,下降59.74%。主要原因是:棚改等项目支出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588,506.14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587,582.4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7,523.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550,058.8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占收入合计99.84%;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其他收入923.69万元,占收入合计0.16%。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588,506.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71.66万元,占0.22%;项目支出587,234.48万元,占99.7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587,582.45万元,支出总计587,582.45万元,与2021年相比,各减少868,905.35万元,下降59.66%。主要原因是棚改等项目支出减少;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827,539.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1.00%,主要原因是棚改项目支出比预期缩减。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523.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38%。与2021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43,366.86万元,下降53.61%。主要原因是:机场路立交化改造等项目支出减少。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523.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8.8万元,占0.08%;国防(类)支出0.62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603.53万元,占1.6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1.99万元,占0.22%;卫生健康(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700万元,占1.87%;城乡社区(类)支出13,623.07万元,占36.31%;农林水(类)支出3,203.76万元,占8.54%;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18,731.42万元,占49.92%;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550.4万元,占1.47%;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7,985.35万元,支出决算为37,52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8.63%,主要原因是追加了租赁住房保障等项目经费。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6.00 万元,支出决算为6.0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照规定完成预算执行。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审计事务(款)审计业务(项)。年初预算为35.00 万元,支出决算为22.8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5.1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经询价对比审计经费有缩减。

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民兵(项)。年初预算为1.60 万元,支出决算为0.62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8.7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补贴未发放使用。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历史名城与古迹(项)。年初预算为1,400.00 万元,支出决算为603.53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3.1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传统村落等项目支出缩减。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54.66 万元,支出决算为54.66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照规定完成预算执行。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7.33 万元,支出决算为27.33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照规定完成预算执行。

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农村环境保护(项)。年初预算为1,600.00 万元,支出决算为0.0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维费用支出调整到其他类款项。

节能环保支出(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年初预算为600.00 万元,支出决算为700.0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6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苏溪污水厂扩建项目支出增加。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924.68 万元,支出决算为1,189.66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8.6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退休干部去世人数较多,人员经费有所追加。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75.24 万元,支出决算为75.66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5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保障房工作经费等项目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市场监管(项)。年初预算为32.40 万元,支出决算为9.25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5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房地产工作经费部分项目未实施。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65.14 万元,支出决算为221.06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3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节水型城市创建支出减少。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年初预算为1,973.00 万元,支出决算为2,636.43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3.6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施工图联合审查经费追加。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年初预算为2,646.00 万元,支出决算为1,029.1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8.8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城镇污水管网运维经费减少。

城乡社区支出(类)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款)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项)。年初预算为0.00 万元,支出决算为586.00 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586.0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中期追加建筑业奖补经费。

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年初预算为6,225.30 万元,支出决算为7,875.9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6.5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中期追加省补/城镇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经费。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村社会事业(项)。年初预算为0.00 万元,支出决算为499.90 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499.9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施工图审查项目经费。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年初预算为0.00 万元,支出决算为2,703.86 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2,703.8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城镇污水管网设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维费用等项目。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质监测(项)。年初预算为9.00 万元,支出决算为0.0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水质检测费未使用中期追减。

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农村危房改造(项)。年初预算为45.00 万元,支出决算为42.01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3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农村困难家庭危旧房补助比预计支出减少。

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公共租赁住房(项)。年初预算为0.00 万元,支出决算为20.42 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20.4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公租房系统服务等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项)。年初预算为589.00 万元,支出决算为1,639.0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78.2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中期追加住房租赁补贴资金。

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老旧小区改造(项)。年初预算为676.00 万元,支出决算为676.0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照规定完成预算执行。

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00 万元,支出决算为16,354.00 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6,354.00 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中期追加租赁住房保障资金。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防治(款)其他自然灾害防治支出(项)。年初预算为800.00 万元,支出决算为550.4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8.8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自然灾害风险普查经费减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71.6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190.7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

公用经费80.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租赁费、会议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50,058.8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3.47%。与2021年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825,538.48万元,下降60.01%。主要原因是:棚户区改造支出减少。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50,058.8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550,058.85万元,占10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万元,占0%。

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809,554.3万元,支出决算为550,058.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7.95%,主要原因是棚户区改造支出减少。其中: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土地开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785,000.00 万元,支出决算为446,055.6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6.8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棚户区改造多个项目预算核减。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454.30 万元,支出决算为758.55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6.9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中期追加绿化建设专项补助项目。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900.00 万元,支出决算为244.7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7.1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补助资金支出减少。

城乡社区支出(类)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项)23,200.00 万元,支出决算为21,000.0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5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污水处理费核减。

城乡社区支出(类)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项)0.00 万元,支出决算为55,000.00 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55,000.00 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中期追加下车门社区回迁房地块等项目。

城乡社区支出(类)污水处理费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污水处理费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项)0.00 万元,支出决算为27,000.0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7,000.00 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中期追加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项目。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全年预算为5.43万元,支出决算为5.43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照规定完成预算执行。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21年度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21年度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43万元,占100%,与2021年度相比,减少0.07万元,下降1.27%,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开支。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主要用于本单位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决算数等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2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安排。全年使用财政拨款支出涉及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年无因公出国(境)费开支。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决算数等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和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完成全年预算的0%。决算数等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预算和支出。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决算数等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和支出。主要用于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截至2022年12月31日,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5.43万元,支出决算为5.43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国内公务接待44批次,累计413人次。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同级单位检查考察交流学习等支出。决算数等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照规定完成预算执行。其中: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0批次,累计0人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5.43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同级单位检查考察交流学习接待44批次,累计413人次。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数为66.97万元,支出决算为8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0.8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增人增资;比2021年度减少4.35万元,下降5.10%,主要原因是办公经费缩减。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1.2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46.9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51.2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19.8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79.21%;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义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义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34个,共涉及资金18,010.0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49.68%。组织对2022年度绿化建设专项补助资金、污水处理费等13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468,058.85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本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

本年无部门评价。

本年无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本年无下属部门或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2.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义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随决算公开2022年度本单位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详见附件)。其中,污水处理费项目和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项目绩效自评具体情况如下:

污水处理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结论为“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1,000万元,执行数为21,0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达标排放;二是成本控制;三是生态效益。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无问题。下一步改进措施:无需改进。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2年度)

项目名称

污水处理费

主管部门

079-义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管

预算单位

079001-义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资金
(万元)

资金来源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全年执行数(其他)

执行率

(A)

(B)

(B/A)

年度资金总额

23200

21000

21000

0

100.00%

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23200

21000

21000

0

100.00%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保障全市污水处理工作

已完成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权重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50.00分)

数量指标(25.00分)

达标排放

一级A

25.00

25.00


质量指标(0分)





0


时效指标(0分)





0


成本指标(25.00分)

每吨污水处理成本

1.35元

25.00

25.00


效益指标(50.00分)

经济效益指标(0分)





0


社会效益指标(25.00分)

生产生活污水得到有效处理

生产生活污水得到有效处理,提升城市生活水平

25.00

25.00


生态效益指标(25.00分)

污水达标排放

污水达标排放,减少环境污染

25.00

25.00


可持续影响指标(0分)





0


满意度指标(0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0分)





0


总  分

100

100


自评结论

总分高于90分(含)的结论为“优”,90~80分(含)为“良”,80~60分(含)为“中”,低于60分为“差”。


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补助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结论为“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00万元,执行数为3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完成10台加装电梯补助;二是群众满意。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无问题。下一步改进措施:无需整改。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2年度)

项目名称

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补助

主管部门

079-义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管

预算单位

079001-义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资金
(万元)

资金来源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全年执行数(其他)

执行率

(A)

(B)

(B/A)

年度资金总额

300

300

300

0

100.00%

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300

300

300

0

100.00%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对我市符合要求的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项目进行补助,预计补助10台,群众满意度90%以上。

完成补助10台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权重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80.00分)

数量指标(0分)





0


质量指标(80.00分)

验收

10台

80.00

80.00


时效指标(0分)





0


成本指标(0分)





0


效益指标(10.00分)

经济效益指标(0分)





0


社会效益指标(10.00分)

社会效益

良好

10.00

10.00


生态效益指标(0分)





0


可持续影响指标(0分)





0


满意度指标(10.00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10.00分)

群众满意度

≥90%

≥90%

10.00

10.00


总  分

100

100


自评结论

总分高于90分(含)的结论为“优”,90~80分(含)为“良”,80~60分(含)为“中”,低于60分为“差”。

3.财政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无。

4.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无。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8.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1.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上缴上级支出:填列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4.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填列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审计事务(款)审计业务(项):指反映各级审计机构的审计、专项审计调查、聘请社会审计组织人员及技术专家等方面的支出。

19.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民兵(项):指反映用于民兵建设与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2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历史名城与古迹(项):指反映历史名城、世界遗产规划与古迹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报销费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3.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农村环境保护(项):指反映用于衣村环境保护方面的支出。有关事项包括: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如生活垃圾、污水处理,农村饮用水源地监测与保护等;小城镇环境保护,如小城镇环境保护能力建设及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环境优美乡镇及生态村创建等;农用化学品(化肥、农药、农膜等)污染防治、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与监管,有机食品基地建设与管理,秸秆等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农村环境保护能力建设宣教、试点示范等。

24.节能环保支出(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节能环保方面的支出。

2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支出。

2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市场监管(项):指调控房地产市场运行、研究拟定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法规、对住房公积金和其他房改资金进行政策制度并监督使用等方面的支出。

2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指城乡社区、防灾减灾、历史名城规划定制与管理方面的支出。

3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指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国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31.城乡社区支出(类)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款)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项):指各类建筑工程强制性和推荐性标准及规范的制定与修改、建筑工程招投标等市场管理、建筑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等方面的支出。

32.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3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村社会事业(项):指反映用于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的支出。

34.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指反映水利系统用于江、河湖、滩等治理工程运行与维护方面的支出,以及纳入顶尊管理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支出。

35.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质监测(项):指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水质监事业单位的支出。有关事项包括水质检测仪器设备运行维护,水环境监测技术的研究、开发、推广,进行水样品采集、保存、运输、测试、化验、分析、资料整编、发布水质公报等。

36.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农村危房改造(项):指用于农村危房改造方面的支出。

37.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公共租赁住房(项):指用于反映新建、改建、购买、租赁、维护和管理公共租赁住房支出。

38.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项):指各级人民政府向低收入住房保障家庭发放的住房租赁补贴支出。

39.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老旧小区改造(项):指老旧小区改造方面的支出。

40.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项):指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保障性住房方面的支出。

4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防治(款)其他自然灾害防治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自然灾害救灾、灾后恢复重建等方面的支出。

42.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土地开发支出(项):指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地方政府用于前期土地开发性支出以及与前期土地开发相关的费用等支出。

43.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指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完善国有土地使用功能的配套设施建设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44.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指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村供水保障、村庄公共设施建设和管护以及与农业农村直接相关的以工代赈等方面的支出。

45.城乡社区支出(类)污水处理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项):指污水处理费安排的用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方面的支出。

46.城乡社区支出(类)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项):指上述项目以外的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用于棚户区改造相关项目的公益性资本支出。

47.城乡社区支出(类)污水处理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污水处理费对应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项):反映上述项目以外,污水处理费对应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公益性资本支出。

五、附件

(此处附2022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清单)

1.2义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单位绩效自评.xls1.1义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