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义乌市第一批“以案释法”典型案例评选结果的通知
11330782002609493F/2023-536131
公安、安全、司法/司法
通知
关于公布义乌市第一批“以案释法”典型案例评选结果的通知
义乌市司法局
义普办〔2023〕5号
2023-06-20
主动公开
有效
发布时间:2023-09-08 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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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市机关各单位:
为深入推进“八五”普法规划,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教育警示作用,根据《关于开展“以案释法”典型案例评选工作的通知》(义普办〔2023〕2号),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普法办面向全市征集“以案释法”典型案例,得到了全市各镇街、各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的大力支持和响应,共收到典型案例87个。经评审,《义乌某养生馆虚假宣传案》等20个案例被评为“义乌市第一批‘以案释法’典型案例”,现予以公布。
希望各单位继续精心组织,踊跃参与,常态化推进“以案释法”典型案例推荐工作,打造更多法治建设品牌。2023年10月将根据推荐情况,再公布一批“以案释法”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典型案例入选的推荐单位,将在法治义乌建设考核中予以加分。
中共义乌市委宣传部
义乌市司法局 义乌市普法办公室
2023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