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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1-12 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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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发挥直达资金使用效益,我市严格落实上级有关工作要求,规范资金分配使用管理,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直达资金下达情况
2023年,上级共下达我市各类直达资金112770.41万元,全部为中央直达资金,其中包括增值税留抵退税资金转移支付58927万元,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14373万元,其他减税降费资金转移支付13927万元,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8640.40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4444万元,优抚对象补助经费3394.59万元,就业补助资金2300万元,学生资助补助经费1512.33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经费1372万元,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1112.95万元,其他转移支付2767.14万元。
收到直达资金后,我市第一时间按照直达资金使用范围分配落实,确保及时将直达资金下达至各相关单位。
二、直达资金执行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市直达资金已形成支出111325.70万元,支出进度为98.72%,未支付金额1444.71万元。具体是工商学院“学生资助补助经费”142.89万元,疾控中心“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16.01万元,民政局“困难群众救助补助经费”51万元,就业中心“就业补助资金”1234.81万元,因不满足支付条件暂未支付,需结转至2024年执行,其余直达资金执行率为100%。
三、主要工作举措
1.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下发《义乌市直达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建立直达资金全链条管理机制,从接收、分配、支付、监管等多个方面进行规定。建立多部门联动的信息沟通、联合监管、督导整改等多项工作机制,准确把握直达资金相关政策,畅通信息传达渠道,提高直达资金监管的针对性、前瞻性。
2.强化部门主体责任。对直达资金的分配、支出和预警等信息实行内部半月一通报,外部一月一通报,使财政各业务科室能够及时掌握直达资金的分配进度与执行进度,压实资金使用单位的主体责任。将直达资金分配、支出情况纳入业务科室考核,督促部门加快支出。
3.科学合理分配资金。深入研究每笔直达资金使用范围,加强对接上级业务处室,结合历年直达资金下达情况及政策动向,及时储备谋划一批预算项目,确保直达资金下达后实现快速、科学、合理分配。会同部门认真梳理符合资金使用用途的预算项目,优先安排用于执行进度快且进度可控的项目,年内已安排项目不合适的,及时予以调整。
4.完善资金监管措施。一是依托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实时监控直达资金相关数据,定期对直达资金分配和使用情况进行业务督促和提醒,通过系统预警规则及时发现问题,促进资金落实到位、规范使用。二是通过现场考察,掌握实地一手资料,督促问题解决,完成疑重点问题整改的闭环管理,确保直达资金落在实处。
四、工作成效
1.资金落实更精准。按照直达资金管理办法对直达资金单独下达,单独标识。从接收、分配、建立项目库到最后下达一环扣一环,助力直达资金项目指标能高效精准落实。
2.资金支付更快捷。收到直达资金文件后,第一时间对接资金主管部门,对资金的使用进行预测并做好细化分配方案。在督查机制作用下,各部门根据项目实施进度、资金支付需求、补助补贴发放周期等及时拨付,确保应付尽付,充分发挥直达资金快速直达效应。
3.资金使用更安全。加强对部门指导跟踪,要求部门严格执行资金拨付要求,根据专项资金使用范围合理支出,点对点支付到最终收款人,避免了超范围、超口径拨付资金情况发生。通过对监控系统的预警提醒进行反馈和整改,提高了直达资金使用的规范性与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