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住宅物业保修金缴存、使用及管理情况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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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局
2024-01-15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4-01-15 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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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是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与改造的资金,实行“业主交纳、统一存储、按幢核算、建账到户”和“业主决策、专款专用、政府监管”的原则。
住宅物业保修金是建设单位按照规定比例交存的,作为物业保修期内维修费用保证的资金,实行“统一交存、权属不变、专款专用、政府监管”的原则。
为保障业主知情权,根据《浙江省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浙江省住宅物业保修金管理办法》等规章的规定,现将2023年我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和住宅物业保修金缴存、使用及管理情况进行公布,具体金额数据及咨询监督电话详见附件。
附件:1.2023年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缴存、使用及管理情况
2.2023年住宅物业保修金缴存、使用及管理情况
义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