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推进低收入农户持续稳定增收的八条举措

发布时间:2024-01-15 1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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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机关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战略部署,持续深化低收入农户集成帮扶改革,加快缩小地区、城乡、收入三大差距,推动乡村全面振兴,实现农民农村共同富裕,现根据《浙江省乡村振兴局等4部门关于深化提低促富举措推进低收入农户和乡村振兴重点帮促村增收的通知》(浙乡振发〔2023〕9号)精神,经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同意,特制定以下八条举措。

一、推进产业项目帮扶。建立镇(街道)级帮扶项目库,谋划发展一批低收入农户帮扶项目,2023年全市谋划项目20个以上,到2025年全市谋划项目达50个以上。鼓励相关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带动低收入农户发展来料加工、农村电商、乡村休闲旅游业等二、三产业。规范联农带农和收益分配机制,在发展强村公司、飞地抱团、片区组团等集体消薄项目时,通过资产入股、业务托管、流转租赁、收益分红等形式促进资源活化利用,带动低收入农户增收。

二、落实就业创业帮扶。加强就业服务援助,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对低收入农户中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意愿的成员,组织开展职业培训、指导,提升技能水平。鼓励农业经营主体向低收入农户提供种子种苗、肥料、农药、种植技术等服务。发展福利企业增加残疾人就业,给予企业缴纳的残疾职工各类保险补贴50%。

三、做好金融优惠帮扶。加大金融保障力度,为低收入农户发展生产、自主创业提供3万—30万元小额信贷支持,符合《义乌市扶贫小额信贷贴息实施办法》的按实际贷款利率的50%比例或3%年利率予以贴息补助。

四、强化托底保障帮扶。加强低收入农户、困境儿童认定工作,完善防止返贫动态监测机制。依托低收入农户帮促数字化系统,进一步构建动态监测和预警机制,精准发现存在风险的低收入农户,及时给予帮扶。继续落实低收入农户及因病因灾致贫农户教育费用减免、学生营养餐补助、助学金发放、法律援助、困难家庭危旧房修缮救助、精神关爱等政策,完善低收入农户学龄子女“一人一档”、失能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等帮扶举措。

五、开展因病致贫帮扶。聚焦群众因病致贫返贫问题,在完善三重保障制度的基础上,不断完善因病致贫返贫防范长效机制,建立“主动发现、精准识别、梯次减负、保障兜底”闭环管理机制,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合理运用金华市安心医保暖心无忧专项基金,切实提升兜底保障能力,确保将低收入农户自负医疗费用化解至6万元以下,困难群众个人化解至5万元以下。

六、开展因残致贫帮扶。以增强残疾人服务能力为抓手,全面提升残疾人救助保障水平,持续推进残疾人生活保障提标扩面工作。强化残疾人服务软硬件建设,实现残疾人托养(庇护)中心及残疾人意外人身伤害保险全覆盖。低收入农户的残疾人或本人收入在低保边缘线以下的劳动年龄阶段残疾人,每人每月按照我市低保标准的40%给予生活补贴。

七、开展干部结对帮扶。建立健全市、镇(街道)、村三级帮扶体系,压实“一户一策一干部”帮扶责任,做到干部帮扶到户100%。利用节日送温暖、征集微心愿等活动载体,发动党员干部参与帮扶低收入农户解决实际困难,全面了解联系户农户情况以及相关保障、救助、帮扶政策措施落实情况。选派第一书记、农村工作指导员开展帮扶指导,把强村富民作为驻村工作的核心任务,加强联系村低收入农户的走访联络工作,指导软弱落后村发展集体经济,着力提升低收入农户的“造血”能力。

八、组织社会共同帮扶。实施“义同·帮富”工程,发动各级乡贤会、商协会、侨联,与低收入农户形成帮富创富帮共体。开展“我们的幸福计划”,每年组织低收入农户劳动力开展公益种植、来料加工等技能培训200人次以上,助推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助力低收入农户增收。高质量开展“助联体”建设,发挥联动效能,加强爱心企业、爱心志愿服务队等各类组织在社会救助中的拾遗补缺作用,实施精准帮扶,拓宽困难群众救助渠道,切实帮助低收入农户解决日常困难,打通社会救助“最后一公里”。

 

中共义乌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