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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义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发布机构: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成文日期:

    2024-01-18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登记号:

义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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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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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规定编制本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一是认真贯彻《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公开发布机制,1-12月份发布规范性文件8件;二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2月份及时在网站上发布各类通知、检查、工作动态等信息,提高工作透明度,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83条。

(二)依申请公开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在法定期限内进行答复,今年共办理依申请公开56件,其中予以公开12件,部分公开8件,因属于行政查询事项不予公开5件,因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无法提供21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1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今年制发8件规范性文件,起草过程中在市建设局网站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印发后及时在市建设局网站公布,并认真做好政策解读工作。2023年我局行政诉讼案件中涉及信息公开的1件。

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275号)第二十九条明确要求,我局于今年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并发布《义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废止规范性文件8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管理

我局把义乌市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及时公开组织机构信息、规范性文件、政务动态、规划计划、房地产市场监管、保障性住房、市政服务、农村危房改造、城市综合执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建议提案等信息,让群众能够第一时间了解建设行业相关的政策、法规、工作动态等内容。

(五)监督保障

加强网站信息审核与发布,完善《义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信息公开发布“三审三校”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的具体责任人、审核人、读网人和信息员,把好“准入关”,凡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一律依法依规予以公开。截至2023年底,义乌市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及时妥善处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8

8

4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42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3233.7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1

4

0

0

0

0

5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1

1

0

0

0

0

1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8

0

0

0

0

0

8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5

0

0

0

0

0

5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8

3

0

0

0

0

2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2

4

0

0

0

0

4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0

0

0

0

0

0

1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1

0

0

0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一是部分公开的内容存在一般性错别字;二是个别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存在更新不及时的问题。

对此我局将着力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强“三审三校”工作,在平时工作中按照规范标准严格审核上报的信息内容,减少错别字,确保公开信息表述准确。二是进一步落实工作职责和各项制度,提高依法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水平,确保及时、完整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发出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通知书,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