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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义乌市卫生健康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发布机构:

    义乌市卫生健康局

  • 成文日期:

    2024-01-19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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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义乌市卫生健康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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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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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规定编制本报告。本报告内容包括2023年度义乌市卫生健康局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内容。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义乌市卫生健康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79-85258118)。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义乌市卫生健康局结合本部门实际,及时发布政策文件及工作动态,持续开展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开展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不断提升本市卫生健康系统信息公开实效。2023年,累计公开政务信息276条,设有官方微信公众号1个,共推送271期633篇。

(二)依申请公开

依法规范做好依申请公开,完善研判审核机制,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质量,未向申请人收取费用。2023年度新收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案件11件,上年结转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案件0件,均为自然人申请,全部办结。其中7件申请内容本机关不掌握未予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

把好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流程,梳理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加强信息发布审核,依法保护好个人隐私。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的有关起草论证、合法性审查、公开发布、备案审查等有关规定,2023年局本级制定的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均按规定在官方网站上征求社会意见,做好政策图文解读并在网站公开发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管理

规范运营义乌市卫生健康局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等信息公开平台;继续深化与市主流媒体合作,在“爱义乌”客户端开设专栏,动态实时宣传卫生健康重点工作、法律法规及健康科普知识;全力抓好各医疗卫生机构宣传教育阵地建设,依托公示栏、LED屏等,不断延伸卫生健康政务公开工作。问题均在第一时间发布或解答疑问,进一步加强沟通互动。

(五)监督保障

2023年以来,我局严格落实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政策解读等制度,确保公开工作有章可循,公开内容真实准确,把好信息公开第一关。采取日常督查和专项督查相结合的方式,确保各项信息公开措施落实到位。公开投诉监督链接和方式,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实现信息公开全方位发布、全过程监管、全流程考核,全面提升公开成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0

2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60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38

行政强制

7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559.919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1

0

0

0

0

0

1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7

0

0

0

0

0

7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1

0

0

0

0

0

1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2

0

2

1

0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但问题和不足依然存在,主要为:一是对重要政策的解读还不够深入、解读质量还不够高;二是工作规范性上还需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与业务工作结合不够紧密,公开工作谋划不够前瞻细致,导致部分信息发布不及时、公布形式不规范等情况。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深化政策发布和解读回应工作。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政策解读工作管理规范,持续推进多元化、全方位、立体式的解读,进一步拓宽推广渠道,提升政策解读整体水平。二是加强规范性建设。结合完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工作,着力做好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的规范,根据工作任务实际,适时调整相关设置,及时回应公众关心关注,同步做好信息安全、保密等工作,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我局未发出政府信息处理费收费通知书,不存在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