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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义乌市人民政府稠江街道办事处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发布机构:

    稠江街道

  • 成文日期:

    2024-01-26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登记号:

义乌市人民政府稠江街道办事处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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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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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规定编制本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通过不断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街道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积极做好各项信息公开工作,2023年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22条,发布、公开规范性文件3件,爱义乌稠江分站发布工作动态1433条,通过街道及村社政务公开栏公开政府信息169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收到依申请公开26件,自然人申请19件,法律服务机构3件,其他4件,其中2件为网上申请,24件书面申请。本年度依申请公开办理结案情况,26件办结,其中22件予以公开,4件因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等原因按相关规定不予提供。

(三)政府信息管理

街道不断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将政务公开作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抓手,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部署,具体工作人员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按照“谁公开谁负责”“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先审后发”工作制度和政务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由信息制作人员和信息发布人员在信息整理、编辑等环节查找内容中是否有敏感信息,是否有错字、漏字和表述错误,对信息的保密性、准确性等方面进行自查自校;二是由办公室负责人对信息的规范性、严肃性、准确性进行全面审核和校对;三是分管领导对信息的准确性和安全性进行再次审查和校对,最后由平台管理人员复核,通过上述环节,进一步规范信息审查工作,确保公开内容的合法性、准确性、严肃性,确保公开的范围、形式、时限、程序等符合《条例》的相关要求。

确保依申请信息公开合法依规。对依申请公开进行标准化、流程化操作,规范收文、主要领导审批、分管领导领办、科室整理经办、律师合法审查、统一发文回复,全程留痕存档;同时采用面对面交流沟通的方式,了解申请人的实际诉求,劝导申请人撤销不合理申请,最大限度避免出现因信息依申请公开引起行政诉讼。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管理

街道坚持拓宽公开信息渠道,格按照规定的公开类别、公开时间和公开程序要求,对信息公开内容及时审定、更新、充实,方便群众了解获取相关政策信息。一是强化街道网页管理,安排专人负责,及时更新网页内容,丰富信息资源。二是积极利用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扩大信息公开领域,使群众的知晓率大幅提高,参与度、传播率持续增强。三是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和两个社区设置专门的查阅点,增加配套联网查阅设备,增加“本地公开”栏目,上线更新村社特色工作亮点,还安排专人进行日常维护和引导,让每位来查询政府公开信息的群众都能得到满意且高效的体验。。

(五)监督保障

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组织监督,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二是充分利用“义乌市政务公开监察系统”加强监管,及时整改信息发布问题;三是强化对村社政务公开工作的考核,对政务公开栏、政务公开设备使用维护情况、政务公开窗口受理情况等不定期组织检查;四是完善社会评议制度,切实发挥评议工作的正向激励作用,邀请辖区内“两代表一委员”体验政务信息公开流程,让他们提意见、出点子,把信息公开工作当做为民服务,为民办事的新大门和新路径。全年无因政务公开工作不到位引起矛盾纠纷,全年无政府信息公开诉讼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903

行政强制

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9

0

0

0

3

4

2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7

0

0

0

3

2

2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2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9

0

0

0

3

4

2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2

1

0

3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回顾一年,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的进步,但还是存在些许问题,政府信息工作宣传力度不够,政务公开的界定还不够明确,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还需进一步强化。

(二)改进情况

一是加强宣传并不断丰富信息公开方式方法,二是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对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应及时公开,三是组织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发出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通知书,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