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1-31 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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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适用对象:
招用毕业时间为2022年1-12月且取得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失业保险费1个月以上的企业。
(二)享受条件:
1.涉及三类人员:
(1)企业在2022年1月1日后新招用2022年度普通高校毕业生的;
2022年度普通高校毕业生是指毕业时间为2022年1-12月且取得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包括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毕业生、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包括技校生和成人、自考、网络教育、留学回国等人员),实际以部省人社业务协同平台提供的学历学位共享接口或人社部下发的认定信息为准;
(2)企业招用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即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是指2020年7月份后、2021 年7月份后教育部门移交的实名制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数据信息中的人员,以省人社厅提供的名单为准;
(3)企业招用登记失业青年;
登记失业青年是指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需同时符合:(1)1998年1月1日以后出生;(2)2022年1月1日以后存在有效失业登记。
2.企业按规定与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为其参加失业保险并缴纳失业保险费1个月以上;
3.“免申即享”数据比对或企业申请时,该人员仍在该企业参保中。
企业按规定申请缓缴(代缴职工个人失业保险费须到位)的,可以申请享受。
(三)补贴标准:
每招用1人给予不超过1500元的一次性扩岗补助。(义乌市就业和人才服务管理中心 0579-854352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