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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件名称:

    《义乌市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3年版)》政策解读

  • 发布机构:

    义乌市发展和改革局

  • 成文日期:

    2024-10-21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义乌市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3年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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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21 1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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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编制背景、目的和依据

(一)背景和依据

《义乌市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3年版)》(以下简称《义乌标准》)是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等23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3年版)》的通知(以下简称《浙江标准》)和《金华市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3年版)》(以下简称《金华标准》)要求,结合义乌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研究编制的。

(二)目的

享有基本公共服务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保障人人享有基本公共服务是政府的重要职责。制定和实施《义乌市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3年版)》为全市各地提供了大致相当的基本公共服务标准,是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关键一步,为扎实推进共同富裕奠定了基础。

(三)编制过程

编制起草工作主要分为三个阶段。一是认真调研起草。我们对标《浙江标准》、《金华标准》两份标准,结合“十四五”时期已实施的基本公共服务项目,通过资料收集、比较分析,召开座谈会等,形成了《义乌标准》初稿。二是广泛听取意见。组织召开市级有关部门会议,听取意见建议,形成征求意见稿。4月11日下发征求意见函,征求各部门意见,共收集意见建议4条,采纳4条。4月24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收到0条意见反馈。三是开展审查评估。根据我市文件发布要求,联合发文的32个市级部门均出具了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意见。最终将以上流程所收集的意见建议吸收后,形成《义乌市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3年版)》,增强《义乌标准》的规范性、落地性和领先性。

二、主要特点

《义乌标准》由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军有所抚、文有所化、体有所健、事有所便等11大领域106项基本公共服务项目组成,每一个服务项目都明确了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支出责任和牵头单位。

(一)注重规范性。一是不折不扣落实好《浙江标准》和《金华标准》。按照《浙江标准》“各地要按照不低于浙江标准执行”的要求,《义乌标准》做到了《浙江标准》、《金华标准》明确的101项基本公共服务的项目和内容不漏、服务标准不低。二是不折不扣落实好浙江省对于地方标准制定的要求。对《义乌标准》中超出《浙江标准》、《金华标准》的服务事项、服务内容,开展论证和评估。

(二)注重落地性。一是审慎新增服务项目。结合我市基本公共服务水平高于全省的实际,从保持政策稳定性的角度,在《义乌标准》增加了我市实际已实施的高于《浙江标准》的内容。二是审慎提高服务水平。《义乌标准》结合本地实际,比《义乌标准(2021年版)》新增7项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和内容,比《义乌标准(2021年版)》补充完善21项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和内容,比《金华标准》或者《义乌标准(2021年版)》调高5项基本公共服务标准。

三、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

(一)主要内容

《义乌标准》由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军有所抚、文有所化、体有所健、事有所便等11大领域106项基本公共服务项目组成,每一个服务项目都明确了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支出责任和牵头单位(详见下表)。

《义乌标准》主要服务项目统计表

序号

类别

事项数

服务事项

1

幼有所育

10变11

▲(1)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2)孕产妇健康服务

★(3)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服务

(4)基本避孕服务

▲(5)生育保险

(6)预防接种

▲(7)儿童健康管理

●(8)0-3岁儿童发育及养育风险筛查项目

(9)特殊儿童群体基本生活保障

▲(10)困境儿童保障

▲(11)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

2

学有所教

9

▲(1)学前教育幼儿资助

●(2)义务教育阶段免除学杂费

(3)义务教育免费提供教科书

(4)义务教育学生生活补助

(5)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6)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

▲(7)普通高中免学杂费

(8)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

▲(9)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杂费

3

劳有所得

12

(1)就业信息服务

(2)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和创业开业指导

▲(3)就业登记与失业登记

(4)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

(5)就业见习服务

(6)就业援助

(7)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和生活费补贴

(8)“1233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电话服务

(9)劳动关系协调

(10)劳动用工保障

(11)失业保险

(12)工伤保险

4

病有所医

17

(1)建立居民健康档案

(2)健康教育与健康素养促进

(3)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

(4)卫生监督协管服务

▲(5)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

(6)地方病患者健康管理

(7)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

(8)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

(9)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随访管理

(10)社区易感染艾滋病高危行为人群干预

(11)基本药物供应保障服务

(12)职业病健康管理

(13)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14)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15)疾病应急救助

●(16)农村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

▲(17)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

5

老有所养

4变8

(1)老年人健康管理

▲(2)老年人福利补贴

★(3)村(社区)居家照料服务
★(4)探访服务

★(5)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服务项目

(6)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7)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8)长期护理保险

6

住有所居

3

(1)公租房保障

(2)城镇棚户区住房改造

(3)农村危房改造

7

弱有所扶

14

(1)最低生活保障

(2)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3)医疗救助

(4)临时救助

(5)受灾人员救助

(6)法律援助

●(7)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和老龄补贴

(8)重度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

(9)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

▲(10)残疾人康复服务

(11)残疾儿童及青少年教育

(12)残疾人职业培训和就业服务

(13)残疾人文化体育服务

▲(14)残疾人和老年人无障碍环境建设

8

军有所抚

5

(1)优待抚恤

(2)退役军人安置

(3)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服务

(4)烈士纪念活动和宣传教育

▲(5)特殊群体集中供养

9

文有所化

12变13

(1)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

(2)送戏曲下乡

(3)文艺健身进家庭

(4)收听广播

(5)观看电视

(6)观赏电影

(7)读书看报

(8)少数民族文化服务

(9)参观文化遗产

▲(10)校外活动服务

●(11)“童共享”儿童友好品牌项目

(12)档案查询利用

★(13)数字文化服务

10

体有所健

2

(1)公共体育设施开放

(2)全民健身服务

11

事有所便

11变12

▲(1)公共交通

(2)公共法律服务

(3)公共家庭教育指导服务

(4)邮政快递服务

▲(5)食品安全监管

(6)药品安全监管

▲(7)社会治安

(8)防灾避险

▲(9)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应急管理

(10)气象服务

(11)环境质量

★(12)惠民殡葬

注:表中打“●”项目为我市在《金华标准》或者《义乌标准(2021年版)》基础上者调高的项目;表中打“▲”项目为我市在《义乌标准(2021年版)》基础上补充完善的项目;打“★”项目为我市在《义乌标准(2021年版)》基础上新增加的项目。

(二)重要举措

《义乌标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紧扣弱势群体的急难愁盼和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11大领域106项基本公共服务标准涵盖了人民群众生育、教育、就业、卫生、养老、住房、救助、文化、体育、环境、生活等多方面,清单化、标准化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四、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义乌市发展和改革局

解 读 人:胡征兴

联系电话:0579-85581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