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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投集团
2024-10-23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4-10-23 0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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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实际需要,为维护公司相关权益,现就义乌市众福置业有限公司的义乌市众福置业有限公司2025年度代理律所采购项目进行公开询价,欢迎有能力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 采购内容:义乌市众福置业有限公司2025年度代理律所服务项目入围1家,服务期限1年,考核评分90分及以上,经双方同意,可续签合同。
2. 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基本服务费最高限价3万元/每年人民币;直接利害关系的代理诉讼费不高于附件1《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六条代理诉讼费标准的40% ;无直接利害关系的代理诉讼费不高于8000元/宗;每年度累计服务费最高限价为9万元。(不含诉讼期间产生的异地差旅费,异地差旅费按采购人的相关规定执行)
3.报价人的资格要求:
①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报价人律师执业人员不少于5人(需提供执业律师证书扫描件及社保证明),拟派律师组长具有执业五年以上工作经验(提供律师资格证等相应证书文件扫描件)。
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③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活动,且投标人无以下不良行为:在公开网站上能查到的被财政部或浙江省财政厅处理(或处罚)而处于暂停政府采购资格期的或处于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国家级、浙江省级、义乌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处罚处于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义乌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还在公示期内的或者处于暂停政府采购资格期的;或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④根据《关于在全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应用信用报告的通知》(义行服管〔2017〕17号)规定,信用等级为D、E类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报价(无信用评价投标人时不受此项条件限制),查询结果以报价截止时间为准;
⑤报价人自2021年1月1日起到中标公告期结束前无行贿犯罪记录(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自2021年1月1日起至中标公告期结束前行贿犯罪记录(以法院判决书日期为准)情况,查询结果以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
4.报价所需资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并带原件核对):
(1)报价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的单位详细信息打印件(打印件、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下同);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适用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的,说明:法定代表人以营业执照载明的人员为准);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适用于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的);
(3)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报价人律师执业人员不少于5人(需提供执业律师证书扫描件及社保证明),拟派律师组长具有执业五年以上工作经验(提供律师资格证等相应证书文件扫描件);
(4)投标人简介等资料;
(5)承诺书;
(6)报价函;
(7)报价一览表(报价所需资料格式详见附件二~六);
5.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人应于2024年10月31日15时00分前将报价所需资料密封送至义乌市福田街道金融商务区中福广场1号楼39楼3917办公室,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将予以拒收。
6.报价要求:
(1)报价应以人民币为结算货币。须包括税金、利润、差旅费、上门服务费等所有费用。报价为投标方所能承受的最低、最终一次性报价。须由中标单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投标方的投标报价为整个采购项目的总报价,如有漏项,视同已包含在其总项目中,合同总价不做调整。
(2)投标方须在《报价一览表》上写明投标服务的单价和投标总价。如果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3)采购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4)投标方的报价不得超过预算价或最高限价,否则其投标无效。
7.中标单位的确定:
在符合采购人的要求的前提下,按以下评分计算规则,总得分最高的为中标单位。
评分计算规则:
(1)评标基准价以满足询价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分为基本费报价、直接利害关系诉讼费报价、无直接利害关系诉讼费、每年度累计服务费报价分别为报价1、报价2、报价3、报价4按每个最低的投标报价分别对应评标基准价1、评标基准价2、评标基准价3、评标基准价4;报价1占15分、报价2占35分、报价3占25分、报价4占25分,其报价总分为100分。
(2)报价得分计算。
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1/投标报价1)×15+(评标基准价2/投标报价2)×35+(评标基准价3/投标报价3)×25+(评标基准价4/投标报价4)×25,保留小数2位(四舍五入)。
8.其他:
(1)采购人具体要求详后附合同内容。
(2)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时,若坚持提出附加条件和不合理要求,中标资格将被取消,该中标人对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负责。
(3)投标人提交的报价文件均归采购人所有,不再返还给投标人。
9.业务咨询:
采购人:义乌市众福置业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联系人:朱工 联系电话:0579-815796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