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0-08 1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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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各位副主任、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就义乌市2024年1-8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全年预算调整方案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2024年1-8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今年以来,财政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和考察调研金华义乌重要指示精神,围绕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等会议要求,着力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维护财政平稳健康运行,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收支执行情况
1.收入执行情况
1-8月,全市组织地方财政预算收入272.87亿元,完成年初预算(以下简称预算)的62.8%,下降12.8%。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0.67亿元,完成预算的77.4%,增长5.5%;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23.66亿元,完成预算的52.7%,下降26.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社保基金预算收入24.38亿元,完成预算的66.9%,下降5.5%;财政专户收入4.16亿元,完成预算的57.0%,下降8.9%。
2.支出执行情况
1-8月,全市实现财政预算支出300.95亿元,完成预算的64.1%,下降7.7%。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0.56亿元,完成预算的65.6%,下降2.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54.37亿元,完成预算的63.2%,下降13.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20亿元,完成预算的100.0%;社保基金预算支出31.86亿元,完成预算的66.3%,增长6.6%;财政专户支出3.96亿元,完成预算的46.9%,下降22.6%。
(二)债券资金使用情况
1-8月,我市共落实新增专项债券资金44.56亿元,一般债券资金2.0亿元,合计46.56亿元。截至8月底,根据项目执行进度情况,已拨付44.50亿元。
(三)街道1-8月收支执行情况
1-8月,我市八个街道共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5.28亿元,占全市45.8%,比上年同口径增长4.0%;完成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60.58亿元,占全市51.2%。
1-8月,安排八个街道支出预算44.39亿元,实际支出24.57亿元,完成预算的55.4%。其中:基本支出预算3.93亿元,支出2.76亿元,完成预算的70.2%;项目支出预算40.46亿元,支出21.81亿元,完成预算的53.9%。
街道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村级土地出让金3.19亿元、城市有机更新2.92亿元、创建经费1.19亿元、市政基础设施建设1.17亿元、垃圾清运保洁及垃圾分类0.87亿元、外包服务费0.73亿元、美丽城镇0.42亿元。
二、全年预算调整方案
(一)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方案
1.收入预算调整建议
年初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155.82亿元,增长8.0%。考虑到2023年四季度收入基数较低,结合1-8月我市收入完成情况及当前经济运行态势,建议收入预期暂不调整。
2.支出预算调整建议
结合1-8月预算支出执行情况及后续支出需求预测,调增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12.02亿元,其中:市财政“超收分成”3.0亿元,教育系统“公办园同质同价改革专项经费”0.73亿元,执法局“义乌市焚烧发电厂提升改造PPP项目”0.37亿元、“义乌市再生资源利用中心PPP项目”及二期PPP项目合计0.13亿元、“华川深能飞灰委托综合利用处置费”0.22亿元,公共事业处“路灯照明设施电费”0.16亿元,卫生健康局“中心医院浙一托管经费及人才专项资金”0.53亿元、“基层医疗机构专项补助经费”0.11亿元、“卫生高层次人才引育补助”0.10亿元。一般债券资金支出0.5亿元,全部为交通局“G235义乌龙回至祥贝段改建工程”。上级转移支付项目支出6.17亿元。调增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性支出1.15亿元,为跨省域补充耕地及省统筹补充耕地体制上解资金。
以上合计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加13.17亿元。其中,通过上级转移支付资金落实6.17亿元,通过一般债券资金落实0.5亿元,通过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安排6.50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方案
1.收入预算调整建议
年初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234.57亿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230亿元。综合考虑1-8月我市收入完成情况及土地出让形势,调增政府性基金预算本级收入2.63亿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预期230亿元暂不调整;其他各项政府性基金收入预期7.20亿元,增加2.63亿元,主要是回迁房房款、污水处理费及彩票公益金收入增加。
2.支出预算调整建议
(1)调增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6.76亿元,具体为政府投资续建项目经费1.0亿元,部门重大项目建设征迁费5.60亿元,园林绿化处“各公园、广场等绿地养护费”0.11亿元,公用事业处“路灯照明设施养护费”0.05亿元;调减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5.60亿元,全部为土地储备中心“有机更新项目土地收储”5.60亿元。增减支相抵,净调增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1.16亿元,通过历年结余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
(2)调增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4.86亿元,具体为市财政“政策扶持资金”2.0亿元,商务局“开放型经济扶持资金”1.0亿元,交通局“高速通行费补助”0.86亿元,市场发展委“‘义新欧’班列扶持资金”0.43亿元,执法局“环境集团环卫服务费”0.57亿元,通过动用历年结余的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
(3)调增彩票收益金安排的支出0.07亿元,全部为民政局“养老体系建设补助”,通过历年结余的彩票公益金收入安排。
(4)调增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0.20亿元,全部为建设局“污水处理费”项目。
(5)因新增专项债券因素影响,调增相应科目支出91.98亿元,其中已落实债券资金44.56亿元,已下达额度待发行债券资金47.42亿元。
(6)因新增超长期特别国债影响,调增相应科目支出1.25亿元。
(7)因新增转移支付资金影响,调增相应科目支出0.36亿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整方案
1.收入预算调整建议
年初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为2836万元,其中利润收入1952万元,股利、股息收入884万元。综合考虑国企全年利润及股份分红情况,调增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本级收入8071万元。其中:利润收入预期6813万元,增加4861万元,主要是国企利润预期较年初预算增加;股利、股息收入4094万元,增加3210万元,主要是预期海港集团等公司分红增加。
2.支出预算调整建议
调增市财政“支持国资资金”0.56亿元,重点用于国有企业注资补助等,从预计超收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中安排。
(四)社保基金预算调整方案
1.收入预算调整建议
调增社保基金预算收入预期0.29亿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障收入0.15亿元,主要是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划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收入使得保险费收入增加;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收入0.14亿元,主要是利息收入。
调减社保基金收入预期0.15亿元,全部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0.15亿元,主要是缴费基数下降。调整后社保基金预算收入预期36.57亿元,净增加0.14亿元。
2.支出预算调整建议
调增社保基金预算支出2.34亿元,其中: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支出2.14亿元,主要是1-8月养老保障待遇实际执行数较预期增加,加之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划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及补发2021年度到2023年度被征地农民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补助;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支出0.2亿元,主要是以前年度划转个账支出及1-8月待遇支出比预期有所增加;调减社保基金预算支出0.20亿元,全部为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资金支出,主要是年初人均基础养老金未按预期调整,预计支出减少。调整后社保基金预算支出50.22亿元,净增加2.14亿元。
(五)财政专户收支调整方案
调减财政专户收入预期0.40亿元,全部为疾控中心“生物药品”收入,主要由于九价HPV疫苗接种人数较年初预计减少。
调增财政专户支出0.7亿元,全部为市财政“列收列支项目预留”;调减财政专户支出0.2亿元,全部为疾控中心“生物制品成本”。增减支相抵,财政专户支出预期净增加0.5亿元,通过动用历年专户结余资金安排。
(六)2024年新增债务预算安排
省财政厅年内下达我市再融资债券额度16亿元,用于本年度到期债券还本。新增债券额度94.48亿元,其中一般债券2.5亿元,期限10年,0.5亿元用于交通局G235义乌龙回至祥贝段改建工程项目支出,2亿元用于义乌高架站房建设工程;专项债券91.98亿元,44.56亿元已分配到具体项目,47.42亿元具体分配方案正在拟定中。
我市2024年末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待省财政厅下达核定数后再提交人大常委会审议。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财政部门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全力守底线,有序稳发展,周密防风险”总基调,加强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着力推动完善现代预算制度、优化财政管理体制、构建风险防范机制三项重点工作。
(一)健全现代预算制度,强化财政收支管理。拟定厉行节约强化预算管理相关文件,条目式明确财政管理各项举措。加强部门间沟通交流,深入挖潜增收,强化非税收入管理,力争实现“应收尽收”。全面摸排全市各类资金、资产、资源情况,科学合理设定盘活方式,推动闲置资产资源更好转化为发展动能。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坚持按照“以收定支”原则、项目轻重缓急和资金使用绩效落实年度预算,提升预算安排科学性和执行规范性。深化节约型政府建设,严格把控“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委托业务费等一般性支出,规范节庆、展会、论坛活动预算管理。健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挂钩机制,将有限资金花在“刀刃”上。
(二)深化财政领域改革,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开展政府合同履约监管机制改革。以政府合同履约监管为抓手,搭建数字化监管平台,建立政府合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闭环监管链条,推动合同履约规范、公开化。推动农地入市配套政策改革落地见效。研究确定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增值收益调节金征收使用管理有关要求,有效盘活闲置土地资源并拓宽用地保障渠道,推动村集体增收。试点财务监理制度。跟踪试点项目落实,完善试点财务监理配套制度,以我市专项债项目等重大重点政府投资项目为切入口,推动财务监理制度在全市扩面,持续提升项目管理水平。
(三)积极向上争取支持,持续保障重大战略。科学争取上级资金资源。充分把握政策窗口期,主动争取转移支付资金,科学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新增债券资金,以政策红利最大化对冲财政收支矛盾。重点推进“两新”工作。坚决落实省、市“两新”工作部署,做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资金保障,协同部门加快执行进度,确保财政资金以最快速度实现惠企利民。全力保障现代化基础设施建设。支持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可持续保障高铁高架站房、城市有机更新等重大项目,根据项目轻重缓急及年度计划做好综合研判 。
(四)保持财政投入力度,着力改善基本民生。持续推进共同富裕先行示范。完成全省百万家庭奔富三年行动计划中期评估,打造更多共富财政标志性成果,全力推动省财政厅财金助力扩中家庭项目试点、家庭型财税集成改革试点落地。持续跟进基础设施建设,平衡好学校、医院等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坚持教育、科技、人才一体推进。统筹谋划做好教育资金保障,探索制定我市职业教育差异化生均拨款制度。盘活公办中小学校体艺场馆资源,激发学校主观能动性。做好科技预算执行监督,协同开展新一轮科技大市场运营模式研究及落地。
(五)筑牢风险防控底线,防范经济社会风险财政化。坚持“三保”在预算编制和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合理确定保障项目和标准,及时足额安排预算资金。强化镇街(平台)预算管理,建立风险预警常态机制,在兜牢民生底线前提下,根据财力水平保障镇街发展,确保刚性支出不留硬性缺口。结合市镇两级可用财力和实际需求,加大市对镇街转移支付资金统筹力度。合理统筹发展和安全,将债务中长期还本付息和存量财政资源、中长期财政收支相衔接,提升在可持续发展中解决地方债务问题的能力。
主任、各位副主任、委员,各位代表,今年的财政工作任务艰巨,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强化担当,主动作为,努力完成全年财政预算任务。对本次人大常委会关于2024年1-8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全年预算调整方案的审议意见,我们将认真吸收并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