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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330782051348517D/2024-572268

  • 文件名称:

  • 发布机构:

    义乌市商务局

  • 成文日期:

    2024-10-09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公开征集2024年义乌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参与单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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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09 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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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金华市商务局等6部门关于推进实施金华市2024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的通知》(金商务发〔2024〕43号),我市将于2024年8月22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或补贴资金使用完毕),开展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现向社会公开征集销售单位、参与平台、回收拆解企业三类参与企业,具体条件如下:

一、销售单位条件

1.遵守税务、统计等法律法规,能够开具正规销售发票,有银行对公结算账户,财务和进销存管理制度健全。

2.近2年内未发生过安全生产事故和严重失信行为。

3.经营场所应符合消防安全和环保要求,具备一定的老旧电动自行车暂存能力,并且能做到当日回收带有锂电池的电动自行车当日运送至回收拆解企业存放或处理。

4.应履行报废老旧电动自行车代回收暂存义务,确保将代回收的老旧电动自行车交由各(县、市)公布的回收拆解企业回收拆解处理。

5.与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具有稳定的产销合作关系,参与单位需获得品牌正规授权。

6.支持并遵守本次补贴活动规则,按照活动规则开展工作,接受事先垫资、过程结算,接受主办方在法律许可范围内修改活动条款及细则、暂停或取消活动。

7.具备可以和服务平台进行对接的能力,能安排相应工作人员建立完整的活动台账,配合相关审计。

8.活动期间销售单位要明码标价,不得虚假宣传。如有相关投诉,一经查实将取消销售单位参与活动资格,并追缴相应补贴资金。

9.接受社会各方监督,积极协调处理以旧换新补贴活动相关诉求纠纷。

请符合以上的条件电动车销售单位向义乌电动自行车流通协会报名。

二、服务平台条件

1.遵守税务、统计等法律法规,具备线下核销和分账系统功能,有银行对公结算账户,财务管理制度健全。

2.近2年内未发生过安全生产事故和严重失信行为。

3.具备较强的用户和区域覆盖能力。

4.能安排相应工作人员建立完整的活动台账,在活动过程中和结束后配合开展相关审计。

5.接受社会各方监督,积极协调处理以旧换新补贴活动相关诉求纠纷,不为个人消费者享受补贴政策增设任何附加条件,自觉抵制套利套现行为。

请符合以上的条件服务平台向义乌市商务局报名。

三、回收拆解企业条件

1.在金华市内依法注册及纳税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具有消防备案凭证,且需满足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安全存储条件,其中废铅酸蓄电池的贮存场所还需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环保要求。近2年内未发生过安全生产事故和严重失信行为。

2.拆解场地面积原则上不少于2000平方米的室内场地,需有单独的场地临时存放从电动自行车上拆卸下来的蓄电池,场地内应配备专人管理,实行严格安全内控,拆解场内设置监控,严禁回收的电动自行车再次流入市场销售或使用。 

3.收回的老旧电动自行车在拆解处理后应将行驶证、牌照及时收集并上缴辖区公安交警部门。

4.应具备一定的再生资源废旧塑料分拣、废旧金属钢铁或废旧铝处理能力,形成再生资源循环利用精细化。

5.签订《金华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回收信息承诺书》(附件1),承诺回收的老旧电动自行车车辆全部强制报废,并建立完备的再生资源进出库以及流向台账。

6.若无蓄电池回收拆解资质的,应按照要求及时送交具有蓄电池回收、拆解资质的企业进行规范回收、处理。

请符合以上的条件回收拆解企业条件向义乌市商务局报名。

义乌电动自行车流通协会地址:义乌市稠江街道香山路235号一楼。报名电话:13566960266,15868929555。

义乌市商务局地址:义乌市江滨北路281号8楼809(秩序科)。报名电话:89923205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起至2024年10月16日17点整。

附件:金商务发〔2024〕43号金华市商务局等6部门关于推进实施金华市2024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的通知.pdf

义乌市商务局  

 202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