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党委书记 局长朱跃平
任期经济责任等事项进行审计的审前公告
11330782002609223W/2024-575824
义乌市审计局
2024-11-14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4-11-19 1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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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第五十八条及《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要求,经中共义乌市委审计委员会批准,中共义乌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义乌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将对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党委书记、局长朱跃平任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及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度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为全面真实地了解掌握与审计事项有关的情况,并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审计范围及内容
本次审计重点朱跃平同志2022年1月至2024年10月任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党委书记、局长期间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必要时将追溯以前年度或者延伸审计有关单位。
二、现场审计时间
2024年11月14日至12月20日。
三、举报电话
市派驻第二纪检组85020806;义乌市审计局83828380,电子邮箱:sjj@yw.gov.cn。
四、审计人员纪律
审计人员审计期间,严格遵守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
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不准由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报销或补贴住宿、餐饮、交通、通讯、医疗等费用;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或未经批准通过授课等方式获取报酬;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和个人安排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不准利用审计工作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谋取利益;不准利用审计职权干预被审计单位依法管理的资金、资产、资源的审批或分配使用;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的请托干预审计工作;不准向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提出任何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
本公告公示期从被审单位接到审计通知书之日起至审计结束,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如实反映有关情况,并对审计工作和审计人员执行纪律情况予以监督。
中共义乌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 义乌市审计局
202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