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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关于组建后宅街道高标准农田管护队伍的通知
后宅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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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31
主动公开
有效
发布时间:2024-11-29 1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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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共建委,各村(社):
为加强全市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建后管护工作,巩固高标准农田建设成果,根据《浙江省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设施管护实施办法(试行)》《义乌市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经街道办事处研究,决定组建后宅街道高标准农田管护队伍,人员名单、管护要求具体如下:
一、后宅街道高标准农田管护人员名单
序号 | 村(社) | 管护人员 | 联系电话 |
1 | 大 方 | 方江慧 | 138****8355 |
2 | 寺 前 | 朱剑飞 | 137****9967 |
3 | 全 备 | 金林峰 | 137****7182 |
4 | 洪 家 | 郑永法 | 158****1608 |
5 | 上 周 | 周淮水 | 135****0089 |
6 | 后 余 | 余潮明 | 178****9666 |
7 | 马交塘 | 朱东海 | 135****5355 |
8 | 马踏石 | 朱桂泉 | 139****8588 |
9 | 西关田 | 吴孝平 | 150****9950 |
10 | 前后傅 | 傅振华 | 139****3126 |
11 | 黄 龙 | 叶德清 | 138****5398 |
12 | 宅 二 | 方兰珍 | 138****6323 |
13 | 后毛店 | 周俊俐 | 135****7077 |
14 | 上 金 | 张枝龙 | 153****6869 |
15 | 余 店 | 刘巧英 | 135****7538 |
16 | 吴 宅 | 吴泽庆 | 136****5820 |
17 | 俊 塘 | 傅有福 | 135****2362 |
18 | 苏 街 | 朱华迅 | 135****8139 |
19 | 湖 门 | 刘成义 | 188****3558 |
20 | 深塘下 | 张 茂 | 150****3031 |
21 | 金 鹤 | 张涵平 | 186****7177 |
22 | 新 华 | 何景丰 | 139****6340 |
23 | 广 口 | 刘振华 | 138****2690 |
24 | 下 旺 | 朱华能 | 135****8181 |
25 | 岭 脚 | 方健山 | 135****7929 |
26 | 坞 灶 | 傅悦平 | 136****0888 |
27 | 稠 岩 | 方关南 | 135****6858 |
28 | 下 万 | 方 伟 | 138****3816 |
29 | 陈 宅 | 陈洪利 | 135******38 |
30 | 李 祖 | 方豪雨 | 131****0000 |
31 | 方 塘 | 王 虎 | 138****7720 |
32 | 大傅宅 | 黄兴海 | 159****7789 |
33 | 岩 南 | 赵健浩 | 136****2686 |
34 | 洪 华 | 洪信富 | 178****8531 |
35 | 遗 安 | 朱桂平 | 139****9868 |
二、管护内容
减轻或消除主要限制性因素、全面提高农田综合生产能力而实施高标准农田项目所建设的田间道路、灌排设施、农田防护和生态环境保持工程、输配电工程、公示标牌、配套建筑物等工程设施进行管理、维修和养护,确保工程设计功能运行正常。
三、管护实施主体
按照“谁受益、谁管护,谁使用、谁管护”的原则,已规模化流转的高标准农田,管护实施主体为取得土地经营权的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未流转的高标准农田,管护实施主体为当地受益和使用的村(居)委会、村组或村民,如属于多个受益和使用的,则多个当地受益和使用的村民小组或村民为共同管护主体。管护实施主体负责专项管护工作,主要对较大规模的沟渠进行维修清淤、道路修整、设备更换等。因机械作业或人为故意损坏的,按照“谁破坏、谁维修”的原则,由管护实施主体责令损坏人予以修复或缴纳维修费用。
四、管护人员职责
管护人员负责日常管护工作,包括日常巡视、检查,中小沟渠、沉砂池等日常清淤,泵站、闸门等设备的日常保养维护,防范农村机耕路、农桥超载超标车辆通行等。同时督促管护实施主体对损坏高标准农田设施进行修复,对公共区域内损坏情况上报街道农业农村办。
五、管护标准
(一)田间工程。农机下田坡道、田埂无垮塌,能够有效保护农田。
(二)田间道路工程。路面平整,路沿石、砖完好平直,无杂草,无杂物,保持畅通,排水沟无堵塞。
(三)田间灌排工程。各类渠(管)道、排水沟、渠系建筑物、提灌站、塘堰(坝)、小型集雨设施、高效节水灌溉以及附属工程设施等在规定的使用年限内能够正常使用且无安全隐患。水利设施要定期检查,确保井、泵、井房、管道、桥、涵、闸、井台、渠道、出水口、配电等设施完好,保证正常运行,渠道、涵管要及时除草、疏浚。
(四)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岸坡防护、坡面防护工程无垮塌;沟道疏浚及时、预防垮塌。
(五)农田输配电工程。输电线路、配电设施、弱电设施及相关配套工程设施完善,运行安全,围栏和警示标志完善,符合安全管理要求。
(六)标识标牌。公示标牌和各类标志完好,信息完整。
(七)灾毁修复。街道对因受台风、洪水等自然灾害影响受损严重的田间基础设施给予修复,确保恢复至灾毁前状态。
后宅街道办事处
2024年3月31日
(此件依申请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