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市气象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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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气象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义乌市气象局
2024-12-23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4-12-23 1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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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的背景
为进一步推进气象部门依法行政工作,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75号)第二十九条规定“制定机关应当每隔两年对本机关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组织全面清理”和义乌市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要求,对我局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审查并清理。
二、本次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的范围
本次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的范围:2024年12月5日前由义乌市气象局颁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本次行政规范性文件
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
三、施行日期
本次清理结果自《通知》公布之日起施行。
四、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义乌市气象防灾减灾中心
解读人:马宁
联系电话:0579-85520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