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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岸镇建设工程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赤岸镇
2024-12-25
主动公开
有效
发布时间:2024-12-25 1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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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为进一步加强本镇建设项目的管理,明确职责分工,规范工程立项、工程预算、招投标、合同管理、施工管理、工程变更、工程结算及工程资金管理等各项流程,根据《义乌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概算调整和工程变更管理办法》(义政发【2012】53号)、《义乌市政府投资项目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实施办法》(市委【2014】27号)、《义乌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义政办发【2016】3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与创新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通知》(义公管办【2020】5号)等相关规定,结合本镇工程管理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二、目的意义
加强赤岸镇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建设组织模式,提高投资建设效益和效率。
三、主要内容
共分十七章。
第一章为总则。第一条阐述了本办法制定背景,第二条阐述了适用范围。
第二章为职责分工。第三条阐述了工程管理涉及科室的分工及职责。
第三章为项目计划编制和下达。第四条至第六条分别阐述了投资项目遵循的原则以及项目储备制度、年度计划管理实施细则。
第四章为工程立项管理。第七条至第十一条分别阐述了镇级、村级项目立项流程及审批材料,以及工程预算超工程概算、项目涉及新增用地等特殊情形立项流程,做到有据可依,有章可循,达到控制工程投资的目的。
第五章为工程项目勘察设计管理。第十二条至第十五条分别阐述了委托设计前期、初步设计评审及工程费用超500万以上(含)的工程需要进行的评审流程。
第六章为工程预算管理。第十六条至第十八条分别阐述了对预算单位的要求、出现偏差应采取的调整办法以及预算复审的要求。
第七章为工程招标管理。第十九至第二十五条分别阐述了本镇行政区域内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范围、镇年度标管理、镇级工程发包交易行为的规模和标准、村级工程发包交易行为的方式和标准以及招投标所需的资料及程序。
第八章为工程合同管理。第二十六条至第二十九条分别阐述了合同签订、备案、变更及注销的流程及注意事项。
第九章为零星工程管理。第三十条至第三十二条分别阐述了零星工程审批程序以及镇级、村级零星工程实施的规范流程及注意事项。
第十章为工程施工管理。第三十三条至第三十五条分别阐述了工程项目管理小组组成,以及现场管理、施工单位管理、监理单位管理的规范流程及注意事项。
第十一章为工程变更管理。工程严格按照《义乌市政府性投资项目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实施办法》执行。第三十六条至第四十三条分别阐述了变更流程、变更报批程序、造价增减的原则及现实地质情况与地质资料不符的处理办法。
第十二章为工程验收管理。第四十四条至四十七条分别阐述了验收人员组成,以及验收程序、联合验收、村级工程验收的规范流程及注意事项。
第十三章为工程结算管理。第四十八条至第五十二条分别阐述了工程资料送交及送审时间,结算审核需报送的资料及审计流程。
第十四章为工程资金管理。第五十三条至第五十五条分别阐述了财政性投资基本建设资金严格“按计划、按预算、按合同、按进度”的“四按”原则拨付和资金拨付所需提供的资料等。
第十五章为工程资料档案管理。第五十六条至第六十条分别阐述了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借阅等流程及要求。
第十六章为责任追究。第六十一条第六十四条分别阐述了未按规定要求操作及其他违规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予以问责;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七章为附则。
四、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赤岸镇政府投资的各类建设工程项目。
五、解读机关
赤岸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