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部门公开 > 商务局 > 公告公示
  • 信息索引号:

    11330782051348517D/2024-579047

  • 文件名称:

  • 发布机构:

    义乌市商务局

  • 成文日期:

    2024-12-27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公开征集2025年汽车消费券发放平台的公告
点击关闭详细目录信息

发布时间:2024-12-27 09:41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关于促进消费升级的政策精神,促进汽车消费市场平稳增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汽车消费券发放平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单位

义乌市商务局

二、征集项目

汽车消费券发放平台

三、应征平台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质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相关业务领域,且正常经营两年以上。

2.拥有完善的企业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经营状况良好,近两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和不良信用记录(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企业信用报告等)。

3.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承诺在消费券发放活动结束后,按照征集单位要求妥善保存和处理相关数据,确保消费券发放过程中涉及的用户信息、交易数据等敏感信息的安全性和保密性,近两年内未发生过数据泄露等安全事件(需提供相关安全认证证书或证明材料),不得将数据用于其他任何商业目的。

(二)平台技术能力

1.具备成熟稳定的电子券发放、领取、核销系统,能够确保消费券的发放、使用过程安全、便捷、高效,系统应具备实时数据统计、分析和监控功能,可准确记录消费券的发放数量、领取情况、使用状态、核销金额等信息,并能按照征集单位要求提供数据报表和分析报告。

2.具备丰富的消费券发放项目经验,在过去两年内至少成功承接并实施过两个类似规模的政府消费券发放项目(需提供项目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等证明材料),熟悉消费券发放的业务流程和规则,能够为本次汽车消费券发放活动提供专业的运营方案和建议。

3.平台技术架构应具备高扩展性和高可用性,能够应对大规模用户并发访问和业务高峰压力,确保系统在活动期间稳定运行,系统故障恢复时间不超过两小时,并具备完善的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理机制,建立健全的数据安全管理制度和技术防护体系,具备完善的数据备份、恢复和加密机制。

4.能够与本地汽车销售企业进行有效对接和合作,具备完善的商户管理体系,能够快速审核和录入参与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信息,确保汽车销售企业能够顺利使用平台发放和核销消费券,并及时解决商户在活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四、应征文件内容及要求

(一)企业资质证明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加盖企业公章。

3.企业近两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以证明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良好。

4.企业信用报告(由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或第三方信用评级机构出具)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以证明企业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和不良信用记录。

(二)其他佐证材料

1.平台系统架构设计方案、技术研发团队介绍、运维保障措施等相关技术文档,详细说明平台的技术架构、功能模块、数据存储和传输方式、安全防护机制等,以证明平台具备成熟稳定的技术能力。

2.提供平台过往承接的类似政府消费券发放项目的成功案例介绍,包括项目名称、项目时间、项目规模、项目实施效果等详细信息,并附上项目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以证明平台具备丰富的项目经验和运营能力。

3.针对本次汽车消费券发放活动制定详细的运营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活动宣传推广计划、用户参与流程设计、商户管理措施、消费券发放规则和使用规则制定、数据统计分析和监控方案、客服服务体系建设等内容,运营方案应具有针对性、可行性和创新性,能够充分调动消费者和汽车销售企业的积极性,确保活动取得良好效果。

应征文件应按照上述顺序编制目录和页码,装订成册(胶装),一式 3 份,每份文件均应加盖企业公章,并密封提交。同时,应征平台还需提供应征文件的电子文档(PDF 格式)一份,存储在 U 盘或光盘中,与纸质文件一并提交。

六、征集时间及方式

(一)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2月31日止。

(二)征集方式

应征平台应在征集截止时间前,将密封好的应征文件送达至以下地址:义乌市稠城街道江滨北路281号行政三号楼809办公室,收件人:杨文琦 联系电话:85580053。

逾期送达的应征文件将不予受理。

七、评选流程及方法

(一)资格审查

征集单位对应征平台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凡不符合本公告应征平台资格要求的,将取消其应征资格。

(二)方案评审

征集单位组织业务科室与局办、局机关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应征平台提交的平台运营方案、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数据安全保障措施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审,评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方案的完整性、可行性、创新性、技术实力、运营经验、数据安全保障能力、报价等方面。

八、其他事项

1.应征平台应自行承担参加本次征集活动所产生的全部费用,无论应征结果如何,征集单位均不承担任何费用。

2.征集单位有权对应征平台提交的应征文件进行审核、调查和核实,如发现应征平台存在提供虚假材料、隐瞒重要信息等违规行为,征集单位将取消其应征资格,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本次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征集单位所有。